重庆市梁平区信访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梁平区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信访办。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来信、来访;向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2.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以及国家信访局、市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落实情况;向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区级部门、有关单位交办、转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协调处理我区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到区委、区政府上访;检查、协调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的信访工作。
4.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6.对信访信息进行筛选、上报和反馈,对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
7.负责收集、征集、采纳人民群众建议。
8.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9.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综合科、接访科、办信科、群众工作指导科、信访稳定协调科及梁平区信访信息中心。
(三)单位构成。
信访办机关行政编制12名。2019年末行政实有在岗人员10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行政退休人员1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梁委办发【2019】24号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信访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制定了上述职能职责、机构设置以及人员编制的设定。执行时间为2019年4月1日。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930.64万元,支出总计930.6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0.33万元、增长31.0%,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重大疫情支出和职工正常增资的预算。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93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62万元,增长47.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重大疫情支出和职工正常增资支出,既无上年结余资金又无其他收入资金弥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0.64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93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1.47万元,增长43.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重大疫情支出和职工正常增资支出。
其中:基本支出478.89万元,占51.5%;项目支出451.75万元,占48.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1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结转或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30.6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0.93万元,增长31.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重大疫情支出和职工正常增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0.22万元,增长47.6%。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重大疫情支出和职工正常增资支出,二是增加了扶贫资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5.95万元,增长56.5%。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了重大疫情支出和职工正常增资支出,二是增加扶贫资金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07万元,增长43.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重大疫情支出和职工正常增资支出;二是增加扶贫资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5.95万元,增长56.5%。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了重大疫情支出和职工正常增资支出资金;二是追加了扶贫资金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1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结转或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6.58万元,占总支出的901.0%,较年初预算数512.26万元增加334.32万元,增长65.3%,主要原因是职工增资支出和重要节点信访事务支出。
(2)教育支出0.48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57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43.94万元增加1.63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正常的职工职级并轨后缴费的基数增高。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7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19.24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8.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449.71万元增加29.18万元,增长了6.5%。其中:人员经费391.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384.39万元增加6.63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梁平升区职级并行人员工资普遍上调。
人员经费391.02万元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7.74万元、津贴补贴55.69万元、奖金26.18万元、伙食补助费7.46万元、绩效工资77.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1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6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7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19万元、住房公积金30.72万元、医疗费7.2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4万元。
公用经费87.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65.32增加22.55万元,增加34.5%,主要原因增加了重大疫情支出、维稳差旅费支出和办公经费支出以及委托业务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40.17万元减少17.18万元,下降42.8%。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较上年支出数23.9万元减少0.91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出国(境)的工作需求,没有产生相关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出国(境)的工作需求,没有产生相关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购置公务用车,没有产生相关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购置公务用车,没有产生相关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0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下乡村精准扶贫、市内因公出行、信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4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的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9万元,增长41.9%,主要原因是2019年出现特殊疫情情况使用公务车相对次数增多造成,我办来年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来从严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17.9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发生的接待及工作误餐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32.48万元减少14.54万元,下降44.8%,主要原因是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20.34万元减少2.4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接待和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含工作误餐等)358批次298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5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8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差旅费支出和重大信访疫情业务委托费、扶贫工作下乡等支出,较上年决算增加22.55万元,增长34.5%,主要原因一是重大疫情和维稳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委托业务费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37.9%,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开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减少培训费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155.75万元。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部门全面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一是完成了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二是完成了协助联系帮扶镇乡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产出数量指标,全面完成预算目标30万元;二是产出质量指标,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三是环境效益指标,切实改进了人居环境。工作中没有发现其他问题。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转移支付名称 |
扶贫经费 |
自评总分(分) |
100 |
业务主管部门 |
梁平区信访办公室 |
联系人
及电话 |
王莹
53222449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30 |
30 |
30 |
100% |
10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1、完成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2、协助联系帮扶镇乡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
1、完成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2、协助联系帮扶镇乡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分) |
产出数量指标 |
万 |
完成预算目标30万元。 |
全面完成预算目标 |
100% |
15 |
15 |
产出质量指标 |
无 |
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
全面完成 |
100% |
15 |
15 |
社会效益指标 |
无 |
完成预算目标30万元。 |
全面完成 |
100% |
15 |
15 |
环境效益指标 |
无 |
切实改进了人居环境。 |
全面完成 |
100% |
15 |
15 |
时效效益指标 |
无 |
完成进度 |
完成进度与预算进度一致。 |
100%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无 |
在扶贫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纪律,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群众满意度较高。 |
全面完成 |
100% |
15 |
15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自评报告附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3222449
附件:区信访办扶贫经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区信访办扶贫经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上级财政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无。
(二)区级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度区财政预算扶贫资金30万。绩效目标:1.完成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2.协助联系帮扶镇乡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全年预算资金共计30万元,区财政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19年度扶贫项目资金执行率100.0%,主要用于开展扶贫工作办公、为贫困户购买慰问品、农用物资等,以及向联系帮扶镇乡拨付扶贫项目建设资金等开支。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按照规定用途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预算目标30万。
(2)质量指标:完成全年工作任务100.0%。
(3)时效指标:本项目完成的进度与预定进度一致。
(4)成本指标:严格按预算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2)社会效益:切实改善民生民计。
(3)生态效益: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4)可持续影响:无。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在扶贫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纪律,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群众满意度较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完成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能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从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将绩效自评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