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梁平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为区委办公室管理机构。
其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的建议。
(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及国家信访局、市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落实情况;向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区级部门、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协调处理我区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到区委、区政府上访和异常信访;检查、协调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的信访工作。
(四)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信息化建设。
(六)对信访信息进行筛选、上报和反馈,对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
(七)负责收集、征集、并督促采纳人民群众建议。
(八)牵头协调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区信访办内设机构有5个,分别为:综合科、督查科、接访科、办信科、维稳科。
(三)单位构成。信访办机关有行政编制10名;下设信访信息中心,事业单位编制10名。2018年末实有在编在岗人员20名。
(四)机构改革情况。2018年无机构改革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10.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0.42万元、其他收入0.6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79.29万元;支出总计710.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1.84万元、教育支出0.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91万元、年终结转结余61.14万元。
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82万元、增长11.07%,主要原因是职工正常增资等。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31.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14万元,增长14.97%,主要原因是职工增资和信访事务增资。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0.42万元,占99.84%;其他收入0.60万元,占0.16%;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79.29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49.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97万元,增长15.88%,主要原因是职工增资和信访事务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49.70万元,占69.27%;项目支出199.47万元,占30.73%。此外,结余分配61.14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15万元,下降22.89%,主要原因是2018年信访事务经费使用了上年结余18.1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3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10万元,增长20.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54万元,增长19.88%。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8.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93万元,增长21.54%。主要原因是职工增资和信访事务。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69万元,增长23.33%。主要原因职工增资和信访事务增资。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15万元,下降22.89%,信访事务使用了上年结转结余18.15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1.24万元,占89.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23万元,增长26.63%,主要原因是职工增资和信访事务增资。
(2)教育支出0.45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81万元,占5.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正常的职工调资后缴费的基数变高。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16万元,占2.33%,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14.91万元,占2.30%,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9.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4.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22万元,增长58.73%,主要原因是梁平升区人员工资普遍上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3.99万元、津贴补贴46.74万元、奖金3.93万元、伙食补助费3.93万元、绩效工资89.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3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7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03万元、住房公积金33.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万元。公用经费65.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7万元,下降15.6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9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0万元,下降2.85%,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50万元,下降39.3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公务车的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4万元,下降20.8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公务接待费20.34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6万元,下降3.14%,主要原因是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56万元,下降41.7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上下接待和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38批次202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7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77.39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65.32万元;2018年比上年减少了12.07万元,降低了15.60%。主要原因是缩减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65.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4.66万元、水费0.58万元、电费13.08万元、邮电费15.93万元、物业费0.21万元、差旅费4.10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工会经费7.48万元、福利费4.76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4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本单位报采购批准自行采购电脑等2.39万元。采购心理疏导器材1.90万元,购财务用电脑一台0.49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信访事务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预算235.00万元,执行数282.00万元。组织开展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制度,密切党与群众的联系;坚持矛盾纠纷排查“三级例会”制度,化解矛盾纠纷,中央、市级交办信访积案办结率达100%,区级自排案件化解80%以上;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网上信访占比得到大幅提升,群众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100%;推进《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完善信访“三级终结”制度,推进诉访分离,推进信访法治化;保障33个镇乡41个部门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和维稳专网安全稳定运行。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信访事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信访事务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5.00万元,执行数为28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2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三级例会”制度,化解矛盾纠纷;二是中央、市级交办信访积案办结率达100%。三是区级自排案件化解80%以上。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信访“三级终结”制度,二是推进诉访分离;三是推进信访法治化;四是推进信访法治化;保障33个镇乡41个部门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和维稳专网安全稳定运行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3222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