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春运期间新冠肺炎疫情现场处置应急预案》解读
一、背景
为迅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全力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处置涉及的人员和物品,按照《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1〕5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居民小区(自然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导则和重庆市冷链物品检出新冠病毒阳性处置导则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0〕65号)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春运期间一旦发生人员、物品、环境有涉及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如有一例阳性患者,则立即报告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启动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三、组织领导
(一)区级成立疫情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应急处置组、转运隔离组、维稳工作组、交通管控组、群众工作组、物资保障组、宣传舆情组。
(二)乡镇(街道)成立现场处置专班。相关乡镇(街道)立即组织乡镇(街道)干部、村(社区)干部、医务人员、民警、网格员、物业人员、涉事行业部门驻乡镇(街道)单位人员等现场处置专班。
四、处置流程
1.发现报告。区卫生健康委第一时间向市卫生健康委报告,同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区级行业部门第一时间向市级行业部门通报。
2.快速流调。区疾控中心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查明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一般接触人员,对涉疫物品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3.人员管控。第一时间将核酸检测阳性人员送区人民医院隔离观察,进一步明确诊断;将密切接触者(高风险暴露人员)、次密切接触者转运到区集中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一般暴露人员在核酸检测阴性后具备条件的可进行自我健康管理。
4.小区封闭管理。管控区及周边区域小区实施封闭管理。除患者、密切接触者(高风险暴露人员)和次密切接触者外,其他所有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患者、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所涉及的工作单位、幼儿园、中小学全部封闭管控。小区公共场所停止开放,全面做好环境清洁消毒。
5.全员核酸检测。按照5000人/点的标准设立现场采样点,在14天隔离时间内对小区全体居民进行3次核酸检测。
6.物品处置。对涉疫物品立即实施全面封存;全面查清物品来源、运输途径、存放地点等信息;全面排查已流向市内其它地方及销售到外省市的该批次物品,联系当地就地封存处理。对本辖区内可疑污染物品或确定污染物品均由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实施销毁。
7.环境消杀。做好涉疫物品仓储、物流及销售环节等场所的外环境消杀工作;对小区各区域进行全面专业消杀,滚动消毒,重点做好对患者居住场所及所在楼栋的全面消杀。
8.信息发布。按新冠肺炎信息发布要求对接市级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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