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实施主体 |
权力类别 |
项目名称 |
权力主要依据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备注 |
1 |
区卫生健康委 |
行政裁决 |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发生腐败行为的;2.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
|
2 |
区卫生健康委 |
行政裁决 |
医疗机构名称裁定 |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1994年第35号)第四十九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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