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许可目录清单
序号 |
实施主体 |
权力类别 |
项目名称 |
权力主要依据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备注 |
1 |
区卫生健康委 |
行政许可 |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及许可证核发 |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七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发生腐败行为的;2.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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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卫生健康委 |
行政许可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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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区卫生健康委 |
行政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和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发生腐败行为的;2.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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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区卫生健康委 |
行政许可 |
护士执业注册 |
《护士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发生腐败行为的;2.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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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区卫生健康委 |
行政许可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发生腐败行为的;2.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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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区卫生健康委 |
行政许可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发生腐败行为的;2.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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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区卫生健康委 |
行政许可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发生腐败行为的;2.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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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区卫生健康委 |
行政许可 |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消毒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发生腐败行为的;2.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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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区卫生健康委 |
行政许可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九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发生腐败行为的;2.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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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区卫生健康委 |
行政许可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第四款、《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发生腐败行为的;2.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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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区卫生健康委 |
行政许可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发生腐败行为的;2.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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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区卫生健康委 |
行政许可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发生腐败行为的;2.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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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区卫生健康委 |
行政许可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发生腐败行为的;2.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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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区卫生健康委 |
行政许可 |
医师执业注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发生腐败行为的;2.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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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区卫生健康委 |
行政许可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七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发生腐败行为的;2.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