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2024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梁平府办发〔2024〕43号)要求,区卫生健康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针政策,严格法制宣传教育,以促进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为目标,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扎实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梁平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促进学法用法制度化,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领导高度重视法制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对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学习进行指导督导,并按有关规定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有计划、有记录、有心得、有成果”。
2.建立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谁执法谁普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学法普法责任制,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坚持进行述职述廉述法。全面增强系统内各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全面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等依法行政理念。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对委行政处罚、重大合同签署、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信访事件处理等事项提出法律意见,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二)切实开展普法教育,促进法制教育常态化
1.全面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建立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建立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党内法律法规学习清单,制定系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区卫生健康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共组织学习了《保守国家秘密法》《生物安全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宪法宣誓实施办法》《重庆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等7部法律法规。二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传达学习2024年全国“两会”精神和重庆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组织系统干部开展集中宣讲2次。各党组织通过支部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学习法律法规。
2.广泛组织学习基础及专业法律法规。一是组织全系统开展法治方面主题的网络知识竞赛。二是积极组织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全面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岗职工1995人参加网上普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三是2024年组织1名新提拔领导干部参加集中抽考,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责任制。一是按照市卫生健康委普法目标任务和区普法办的相关要求,委政策法规科协调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积极组织参与“12.4”宪法宣传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医师节、护士节、“4.25”接种日、“5.29”会员活动日、饮用水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服务百姓大型义诊等活动,对各专业法律法规等进行宣讲。二是举办法制专题培训会及“以案释法”“以案四说”。委机关相关科室对《反恐怖主义法》《政府采购法》《统计法》《重庆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及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等进行全面系统解读培训及警示教育活动。三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2024年度在编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执法人员14人,均完成60学时的网络培训,参加考试率100%,合格100%。同时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开展卫生健康监督员和协管员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业务技能进一步提升。
(三)严格依法行政,促进法治建设规范化
1.深入推进政务(审批)服务改革,加快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行“扫码办”“渝快办”“川渝通办”,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行政审批服务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逐步形成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不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2024年办结卫生行政许可3367件,川渝通办办结231件,无一件投诉发生。联合相关部门扎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联办件2089件。
2.建立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对区卫生健康委的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要求,动态调整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和配置要素,并录入网审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对6类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构建“统一受理、职能归口、批管分离、规范运作”的政务服务新机制。
3.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合理。一是坚持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有机结合。2024年度日常监督检查2779户次,监督覆盖率达99.44%。圆满完成口腔诊疗机构、助产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学校及幼儿园卫生、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等8个卫监蓝盾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二是制度规范合理。严格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约束和规范了自由裁量权力、实现公平公正,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震慑效果更加明显。三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面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执法文书种类、执法文书格式文本、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的统一要求。四是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2024年执法办案和信息上报均通过重庆市卫生健康执法监管服务平台,实时接受市卫生健康委和市疾控局的稽查。五是切实履职尽责,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2024年,分别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文旅委就个体诊所及村卫生室过期药械、非法开展医疗美容、骗取医保资金、医疗废物废水、住宿场所卫生及游泳场所卫生等领域开展联合执法7次,市级交叉执法2次。六是加强执法力度。严格双随机、专项监督、回头看和投诉调查处理工作。全年查办卫生健康领域违法案件90件(一般程序82件,简易程序8件);罚款金额52.7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69万元;对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134分;行政强制5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件。七是按照行政处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市卫生健康委《不予处罚清单》。八是积极整改“八张问题清单”中的法治问题。制定“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整改方案,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抽调精兵强将进行全面摸排及监督检查。目前梁平区内未发现有开展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违法行为。
4.建立健全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被监督对象名录库等。根据国家监督信息平台下发的任务,制定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细则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机制、操作方式、实施步骤、责任落实、结果运用等内容,切实杜绝行政执法的“随意性”。2024年完成国家、市级随机抽检监督任务493户,监督完成率达到100%,完结率达到100%;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督检查8户。监督检查结果及立案查处等信息均通过“信用重庆”“梁平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5.严格法治审查。一是严格定期清理报备制度。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区委依法治区办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目录库进行全面清理。二是严格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职责。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严把合法性、公平竞争性审查职能。规范性文件均通过合法性、公平竞争性审查并进行备案。三是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合法性、程序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法律顾问参与制度。2024年审查2件重大行政决策。
6.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调解机制。区卫生健康委成立了卫生健康行政调解委员会,分别独立或共同协助做好全区医疗纠纷调解处理。各医疗机构设立医患沟通办公室,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医疗纠纷投诉调解处理,制作投诉处理流程在显目位置公示,方便患者投诉,积极主动化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2024年处理医疗纠纷行政调解1件,参与人民调解5件。
7.监督方式更加公开透明。区卫生健康委及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均指定专门科室及人员接待信访投诉。2024年共受理114件,除1件正在办理中其余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回复,回复及时率100%。同时,加大内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信访投诉举报、案卷评审、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等载体的监督作用,对存在的问题主动纠违,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化解在萌芽状态,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普法工作的贯彻落实不平衡。少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够重视,工作落实比较难,工学矛盾还比较突出。二是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执业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5年工作措施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指导,推进法治建设健康发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不断规范医疗卫生行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卫生健康事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卫生健康执法岗位人员培训,规范执法行政行为,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打造权力运行的阳光平台,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及行政给付等数据归集,提升数据归集质量,切实落实“双公示”制度。
(三)丰富形式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活动;健全普法网络体系,多渠道、全方位加强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四)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梳理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完善窗口服务制度,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
(五)点面结合推进法治医院建设。将公立医院法治建设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结合,助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