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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322419138H/2021-0013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梁平区行政村卫生室规划调整和星级管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和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全区行政村卫生室管理,推动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433号)、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卫发〔201939号)和《关于做好行政村卫生室规划调整和星级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2027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意义

   完善行政村卫生室规划设置,补齐短板弱项,不断优化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持续改善村卫生室服务条件,提升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解决脱贫攻坚“三建好”“三合格”“三达标”“全覆盖”目标及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目标

    到2020年底,每个行政村均有一所标准化行政村卫生室;到2025年,全区五星级行政村卫生室占比达到25%以上。


    四、主要任务

    《方案》提出了三个方面共6项任务。一是优化调整行政村卫生室设置,共2项任务。确保“一村一室一证”;确保每个行政村有一所合格村卫生室。二是创新星级管理机制,共3项任务。严格执行村卫生室星级评定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村卫生室星级评定;建立星级村卫生室动态管理机制。三是强化村卫生室数据报送,共1项任务。积极打造数字化基层卫生服务网,加强村卫生室数字化设备配置,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共享,做好所属行政村卫生室相册制作,并于每年11月将本辖区行政村卫生室电子相册报送区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科备案。


    五、组织实施

    《方案》对组织领导、强化保障、实施步骤、宣传动员、监督落实提出要求,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各基层医疗机构要狠抓落实,积极主动跟进,每半个月向区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科报告此项工作的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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