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

[ 索引号 ] 11500228322419138H/2021-001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标准

专业

检查范围

检查内容

时间

医疗卫生

1、非法行医

1、是否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2.其他违法行为。

全年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1、医疗机构管理;2、医疗人员管理3、药品与器械管理;4、医疗技术管理;5、医疗文书管理;6、质量管理;7.其他。

全年;专项监督检查或双随机检查

血液安全

采供血机构

1.血液机构管理;2、血液人员管理;3.药品与器械管理;3、药品与器械管理;4、技术管理;5、文书管理;6、质量管理;7.其他。

全年或专项监督检查

母婴保健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

1、机构及人员资质;2.法律法规执行情况;3.制度建立情况;4.其他。

全年或双随机检查

传染病防治

1.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1、预防接种;2、 疫情报告;3、疫情控制;4. 消毒隔离制度落实;5、医疗废物处置;6、实验室生物安全;7.其他。

全年或双随机检查

2.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1.厂区环境与布局;2.生产区卫生要求;3.设备要求;4.物料、仓储和运输要求;5.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6.卫生质量管理体系;7.人员卫生要求; 8.档案管理等。

全年或双随机检查

3.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

消毒产品经营单位:1、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2、索证情况;3、消毒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符合要求;4、消毒产品卫生质量情况等;

消毒产品生产单位:1.许可资质情况;2. 厂区环境与布局;3、生产区卫生;4、设备要求;5、物料和仓储要求;6卫生质量管理;7、人员要求等。

全年或专项监督检查

公共场所卫生

公共场所(七类25种)

1.卫生管理;2.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3.通风系统;4.用品用具;5.危害健康事故处置;6.禁止吸烟;7.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情况;8.其他。

全年或双随机检查

学校卫生

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1.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管理情况;2.学校内设医疗机构或保健室执业情况;3.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情况;4.学校及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情况。5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情况;6、其他。

全年或双随机

生活饮用水卫生

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自备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水质处理器经营销售单位、现制现售经营单位

1.卫生许可证持有情况 ;2、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持有情况3、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情况;4、饮用水水源卫生防护情况 ;5、供水水质净化、消毒运行情况;6、水质自检及卫生监督检测情况;7、生产、使用、销售的涉水产品有效卫生许可批件持有情况;8.其它。

全年或专项监督检查

职业健康(放射卫生)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放射诊疗机构)

1.建设项目前期预防工作落实情况;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3.职业防治管理措施落实情况;4.其他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情况。

全年或专项监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