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重庆市梁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单位,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2)负责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区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指导、推进全域旅游。(4)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5)负责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7)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8)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9)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10)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经营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11)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12)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13)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14)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15)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16)负责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17)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区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18)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19)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区文化旅游委内设9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文化体育科、宣传科、行业管理科、产业发展科、文化遗产保护科、大数据信息科、广电科。下属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区文物管理所、区博物馆、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区旅游发展推广中心共7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192.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92.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738.68万元主要是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192.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192.0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60.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86.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6.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77.6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738.6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应急广播运行维护经费,以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资金、图书购置及运行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增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92.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2.07万元,比2022年增加73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2.62万元,比2022年增加76.3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增、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以及2022年文旅委职工人数增加。项目支出2719.45万元,比2022年增加662.3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应急广播运行维护经费,以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资金、图书购置及运行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增加。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全民阅读等社会文化服务活动、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以及应急广播日常运行维护等重点专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2年不变,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57.97万元,比2022年增加41.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不变;公务接待费30.77万元,比2022年增加24.46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疫情防控“新十条”后,区外党政代表团、部门和文旅企业来梁考察交流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2万元,比2022年增加16.6万元,主要是实施疫情防控“新十条”后,积极参加区(市)外组织的旅游推介和节事活动、拟举办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增多以及开展文旅安全检查以上三个方面的原因导致公务用车次数增多,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不变,主要原因是无购置车辆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2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办公费、水费、电费、咨询费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44.4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业务用车1辆、舞台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唐天莲 023-53230888
重庆市梁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