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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33F/2020-0008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文化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11-03 [ 发布日期 ] 2020-11-03

2021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公示

一、缴费时间

各村(居)在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集中办理2021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

二、筹资标准

2021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80元/人·年、二档655元/人·年;2021年7月1日以后参保不享受财政补贴,个人全额缴纳(除当年毕业大学生接续参保)。

三、特殊人员资助参保及工作要求

对全区医疗救助对象、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对象,由我区医保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给予相应资助。

(一)资助参保范围及标准。

1.医疗救助对象参保资助。

参加一档居民医保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城乡孤儿按280元/人予以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一、二级残疾,民政建档人员,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按196元/人予以定额资助,个人缴费84元/人。参加二档居民医保的医疗救助对象统一按280元/人予以资助,个人缴费375元/人。 

2.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对象参保资助。

自愿参加2021年居民医保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对象,无论对象选择一档或二档参保,区卫生健康委均按照一档280元/人的标准资助参保,超出部分由参保对象本人自行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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