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MB16924404/2021-0005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关于退役军人高等教育补助的政策 | ||
成文日期 | 2021-09-13 | 发布日期 | 2021-09-14 |
索引号 | 11500228MB16924404/2021-0005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关于退役军人高等教育补助的政策 |
成文日期 | 2021-09-13 |
发布日期 | 2021-09-14 |
一、适用范围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一年以内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退出现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包括函授、自考、网络学院等非全日制学校)的,可按规定申请教育补助。
二、申报资料
1、初次申报人员须提供入学通知书及复印件;
2、当年学费发票原件;
3、学籍证明(加盖公章);
4、学生证学籍登记页复印件;
5、退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增减页)复印件;
6、本人银行卡;
7、申报时需带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
三、申报流程
1、本人向户籍地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交材料;
2、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初审,通过后上报;
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复审,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