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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MB16924404/2021-0005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13 [ 发布日期 ] 2021-09-14

重庆市梁平区关于退役军人高等教育补助的政策

一、适用范围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一年以内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退出现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包括函授、自考、网络学院等非全日制学校)的,可按规定申请教育补助。

二、申报资料

1、初次申报人员须提供入学通知书及复印件;

2、当年学费发票原件;

3、学籍证明(加盖公章);

4、学生证学籍登记页复印件;

5、退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增减页)复印件;

6、本人银行卡;

7、申报时需带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

三、申报流程

1、本人向户籍地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交材料;

2、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初审,通过后上报;

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复审,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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