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职责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按政策在职能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抚恤优待等工作。
(三)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
(四)负责烈士及烈士纪念活动等工作,承办区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五)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六)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职能职责内的其他事宜,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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