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按政策在职能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抚恤优待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烈士纪念活动等工作,承办区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职能职责内的其他事宜,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内设4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拥军优抚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90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07.12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1044.91万元,主要是下属服务中心和烈士陵园管理处单独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907.1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349.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49.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7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1044.91万元,主要是下属服务中心和烈士陵园管理处单独预算。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07.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07.12万元,比2021年减少104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12万元,比2021年减少156.91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服务中心和烈士陵园管理处单独预算,项目支出9723万元,比2021年减少888万元,主要原因是服务对象人员的减少,物价补贴的降低等。
重庆市梁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76万元,比2021年增加0.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接待费0.76万元,比2021年减少0.2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过紧日子,结合上年实际需求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5.54万元,比上年减少18.42万元,主要是下属服务中心和烈士陵园管理处单独预算。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72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丽 联系电话:023-53235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