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按政策在职能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抚恤优待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烈士纪念活动等工作,承办区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职能职责内的其他事宜,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梁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拥军优抚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下设重庆市梁平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重庆市梁平区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重庆市梁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3个(参公)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540.8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58.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82.4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186.04 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资金、基层服务站运行、在职人员及公用经费拨款合计增加6186.0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540.85万元,其中:教育0.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774.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6.43万元,住房保障16.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2.4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186.04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95.5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890.4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58.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58.39万元,比2019年增加610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39万元,比2019年增加295.5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局机关工作人员陆续到岗等,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115万元,比2019年增加5808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支出方面,增加了预算,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主要用于保障优抚、安置、双拥方面的抚恤补助资金发放,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及办公经费,双拥等重点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2.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2.46万元,比2019年增加82.46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预算,主要用于保障优抚、安置、双拥方面的抚恤补助资金发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5.2万元,比2019年增加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比2019年增加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机关业务活动逐渐增多,接待方面需增加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19年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军休中心划属为机关下属单位,车辆编制关系随之转入,需增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1.8万元,比上年增加43.13万元,主要原因为适应机构改革,2019年仅下属独立核算单位军休中心把公用经费纳入预算,局机关因人员未齐,公用经费未纳入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458.3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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