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8MB16924404/2021-0005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梁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30 | [ 发布日期 ] | 2021-09-30 |
重庆市梁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按政策在职能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抚恤优待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烈士纪念活动等工作,承办区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职能职责内的其他事宜,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拥军优抚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4个科(办)。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系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重庆市梁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重庆市梁平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重庆市梁平区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梁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重庆市梁平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1985.17万元,支出总计11985.1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03.57万元, 增长150.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新增及调增薪资待遇,二是新增及追加安置、优抚及退役军人事务类项目资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198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39.84万元,增长152.6%,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新增及调增薪资待遇,二是新增及追加安置、优抚、退役军人事务类项目资金收入(主要是本年度将以前年度由乡镇街道发放的部分优抚类项目资金纳入本单位预算,新增预算部分退役士兵参加社会保险费用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85.17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198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39.84万元,增长152.6%,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新增及调增薪资待遇,二是新增及追加安置、优抚及退役军人事务类项目资金支出(主要是本年度将以前年度由乡镇街道发放的部分优抚类项目资金纳入本单位预算执行,新增预算执行部分退役士兵参加社会保险费用资金)。其中:基本支出 468.56万元,占3.9%;项目支出11, 16.61万元,占96.1%。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985.1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239.84万元,增长152.6%。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新增及调增薪资待遇,二是新增及追加安置、优抚及退役军人事务类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02.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94.23万元,增长152.8%。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新增及调增薪资待遇,二是新增及追加安置、优抚、退役军人事务类项目资金收入(主要是本年度将以前年度由乡镇街道发放的部分优抚类项目资金纳入本单位预算,新增预算部分退役士兵参加社会保险费用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4.32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人员新增及调增薪资待遇,安置、优抚及退役军人事务类项目资金。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02.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94.23万元,增长152.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新增及调增薪资待遇,二是新增及追加安置、优抚、退役军人事务类项目资金支出(主要是本年度将以前年度由乡镇街道发放的部分优抚类项目资金纳入本单位预算,新增预算部分退役士兵参加社会保险费用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4.32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追加执行人员新增及调增薪资待遇,安置、优抚及退役军人事务类项目资金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4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389.3万元,占95.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4.61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新增及调增薪资待遇,安置、优抚及退役军人事务类项目资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492.08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4.35万元,下降26.2%,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分担执行支出,二是存在享受优抚医疗待遇人数自然减少及按具体病情程度的住院报销金额有所减少的情况。
(4)住房保障支出20.92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5万元,增长24.0%,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追加住房保障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8.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9.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79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上年度在基本支出填报的部分离退休人员经费调整至项目支出中填报,以致本年度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9.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7.22万元,下降77.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与上年度单位组建初期各方面都需要投入经费支出相比,公用经费支出就具体需求程度有所下降,二是上年度部分退役军人事务项目类资金(如:劳务派遣人员经费、民兵训练基地设施设备购置款及维修款)在基本支出填列,本年度调整功能类科目至项目支出填列,以致本年度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82.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61万元,增长123.8%,主要原因是从拨款来源上补充预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收入。本年支出82.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61万元,增长123.8%,主要原因是从拨款来源上补充执行发放部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5万元,下降41.3%,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2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开展军休干部门球比赛、摄影活动、送军休干部到南川治疗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参加活动和比赛产生的公务车燃油费、过路费、维护费、保险及年审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19.2%,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7万元,增长267.3%,主要原因是开展军休干部门球比赛、摄影活动、送军休干部到南川治疗增加用车。
公务接待费1.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莅梁调研、慰问、督查,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检查,其他区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赴梁调研、部队移交退休军官等事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万元,下降61.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5万元,下降19.5%,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14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3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0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7.22万元,下降77.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与上年度单位组建初期各方面都需要投入经费支出相比,公用经费支出就具体需求程度有所下降,二是上年度部分退役军人事务项目类资金(如:劳务派遣人员经费、民兵训练基地设施设备购置款及维修款)在基本支出填列,本年度调整功能类科目至项目支出填列,以致本年度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48.1%,主要原因是宣传相关优抚安置政策和传达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任务的需求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3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培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主要用于采购驻梁部队办公设备(电脑、空调)及八一慰问品,退役军人事务档案室建设及工作档案整理服务,职工临时热饭点建设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优抚抚恤补助资金、优抚医疗补助资金、退役安置补助资金及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经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11133.3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按工作进度申请使用资金,预算执行进度100.0%。项目资金实行分类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和财政部门有关开支范围和标准,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创造的社会效益得到有效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财务 科室 |
社保科 |
自评总分(分) |
98.22 | ||||||||||
部门 联系人 |
胡世茜 |
联系电话 |
02353235228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0540.85 |
11985.17 |
11985.17 |
10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
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按政策在职能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抚恤优待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烈士纪念活动等工作,承办区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
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按政策在职能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抚恤优待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烈士纪念活动等工作,承办区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 |||||||||||||
绩效 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经费发放完成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2 |
2 |
否 | ||||||
褒扬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完成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5 |
5 |
否 | ||||||
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维护完成率 |
% |
≥ |
90 |
95 |
95 |
95% |
10 |
9.5 |
否 | ||||||
拥军优属工作完成率 |
% |
≥ |
90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是 | ||||||
抚恤优待补助发放完成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是 | ||||||
移交安置工作完成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是 | ||||||
退役军人自主择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
% |
≥ |
90 |
94 |
94 |
94% |
13 |
12.22 |
否 | ||||||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完成率 |
% |
≥ |
90 |
90 |
90 |
90% |
5 |
4.5 |
否 | ||||||
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系统工作完成率 |
% |
≥ |
9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否 | ||||||
说明 |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经费 |
项目 编码 |
4 |
自评 总分 (分) |
97.9 | ||||||||||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财务 科室 |
社保科 |
项目 联系人 |
胡世茜 |
联系电话 |
023-53235228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 额 |
年初 预算 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31.52 |
31.52 |
31.52 |
10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规范和加强退役军人事务专项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保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健康运行。 |
规范和加强退役军人事务专项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保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健康运行。 |
规范和加强退役军人事务专项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保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健康运行。 | |||||||||||||
绩效 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数量指标 |
人 |
﹥ |
对接服务对象人数 |
涉密 |
涉密 |
100% |
15 |
15 |
是 | ||||||
质量 指标 |
% |
= |
按管理办法标准申请使用工作经费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是 | ||||||
时效 指标 |
及时申请下拨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经费 |
及时 |
及时 |
100% |
15 |
15 |
是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保障和维护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
长期 |
长期 |
95% |
15 |
14.25 |
是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社会和谐 |
长期 |
长期 |
95% |
15 |
14.25 |
是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
优抚对象满意度 |
96% |
96% |
96% |
15 |
14.4 |
是 | |||||||
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3235228
附件:关于2020年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