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733970872T/2024-00011 | 发文字号 | 铁门府发〔2024〕2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铁门乡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铁门乡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铁门乡“九小场所安全智管”业务事项归口管理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4-05-31 | 发布日期 | 2024-05-31 |
索引号 | 11500228733970872T/2024-00011 |
发文字号 | 铁门府发〔2024〕2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铁门乡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铁门乡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铁门乡“九小场所安全智管”业务事项归口管理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5-31 |
发布日期 | 2024-05-31 |
各办、所、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九小场所”安全监管工作,根据《重庆市梁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明确梁平区“九小场所安全智管”业务事项归口行业部门的通知》(梁平安委发〔2024〕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重庆市梁平区铁门乡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铁门乡“九小场所安全智管”业务事项归口管理的通知》,对“九小场所安全智管”业务事项归口管理明确如下:
一、乡民政办负责学校幼儿园行业的业务事项和小医疗诊所及养老机构行业的业务事项安全监管工作。
二、乡经发办负责金属制品、橡胶和塑料制品、服装、木材、食品等加工行业和冶金八大类的业务事项安全监管工作;小商店、小餐饮、仓储、物流、租赁服务、废品收购(再生资源回收)、家电维修、洗衣店、小旅馆、小洗浴、美容美发、足疗按摩等行业及车辆维保行业的业务事项安全监管工作。
三、乡规建环办负责房地产租赁经营、小中介、小办公场所等行业的业务事项安全监管工作。
四、乡农服中心负责宠物服务、屠宰及肉类加工等行业的业务事项监管工作。
五、乡文服中心负责复印照相、印刷、小网吧、密室逃脱、瑜伽馆、健身房、小茶楼、麻将馆等行业的业务事项安全监管工作。
六、乡应急办负责危险化学品、食品加工、小游乐设施、广告制作等行业的业务事项安全监管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铁门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