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统计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梁平区统计局认真贯彻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为主线,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落实统计督察规定为动力,积极推动统计法治工作不断前进。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依法治统决策部署
我局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作为推进统计工作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在区委常委会第103次扩大会议、区政府常务会第111次会议上进一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改革文件。二是推动干部职工广泛学。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并形成常态化机制。 4月26日、9月27—29日先后举办统计法进党校培训班,邀请市统计局相关专家授课,乡镇(街道)、区级部门、统计干部、中青班学员共计200余人参训,形成全区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良好学习态势。
二、强化工作推动,确保法治建设主要任务落实落地
(一)依法履行统计职责。一是做好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清单动态管理。按照要求,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变化内容。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2021年暂无规范性文件出台。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加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推进无差别政务服务建设。
(二)健全统计评估制度。修订完善《重庆市梁平区统计局项目投资统计数据质量审核验收评估办法》《重庆市梁平区统计局房地产开发业统计数据质量审核验收评估办法》《重庆市梁平区统计局建筑业统计数据质量审核验收评估办法》《重庆市梁平区统计局贸易统计数据质量审核验收评估办法》等8项数据质量评估办法。通过细化评估过程,确保统计数据评估依据更加客观,办法更加科学,程序更加规范。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建立健全统计执法检查机构,组建专门统计执法检查队伍,优化统计执法人员配置,增强了区统计局直接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的能力。2021年度,区统计局组织实施了对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积极推进统计执法。认真谋划开展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查看了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对统计代填代报、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国家统计政令文件等开展整治清理。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重庆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行政处罚。通过严格执法促进依法治统,使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五)推动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国家统计局、市统计局关于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落实《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以及《重庆市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工作规定开展统计信用认定、公示和惩戒工作。严格执行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以及《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实施联合惩戒。
三、明年工作思路和计划
(一)做好统计业务培训。认真做好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加大对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企业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知,不断提升统计从业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和业务素质。特别要加强新从事统计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确保统计工作连贯、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准确。
(二)持续统计法治宣传。以统计法律法规作为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坚强后盾。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积极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重庆市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重庆市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统计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从业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意识。
(三)强化统计执法检查。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和日常数据核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深入检查企业基础资料、企业台账和上报数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检查发现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