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夏季作息:8:30-12:00、14:30-18:00(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作息:9:00-12:00、14:00-18:00(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桂西路6号行政中心综合大楼2楼249室
联系电话:023-53222791
政府网站:http://www.cqlp.gov.cn/tjj
一、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
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开展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开展统计调查;依法对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
三、管理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各项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六、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服务业等统计数据。
七、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区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统计咨询服务;组织实施对街镇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考核评价工作,参与对区级各部门的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对各街镇、各部门进行统计工作考核。
九、协调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工程和统计数据网络建设。组织实施全区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十、促进全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协调和管理机关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机关党务和群团工作;负责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务,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承担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综合核算科。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并对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组织实施全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统计工作;负责对外提供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和提供咨询服务。
(三)工业能源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区有关工业统计,包括工业生产、效益、能源与科技统计等的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相关专业统计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进行专业统计分析。
(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区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建筑业、重点项目建设等的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相关专业统计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进行专业统计分析。
(五)第三产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区有关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情况、交通运输、仓储业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相关专业统计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进行专业统计分析。
(六)统计执法检查科。负责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开展全区统计督导检查工作;组织实施统计“双随机”抽查工作;负责受理并调查、处理统计举报案件,查处统计违法违规行为等职责。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06000570号-1网站标识码:5002280002 渝公网安备50022802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