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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4761/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统计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16 [ 发布日期 ] 2022-08-16

重庆市梁平区统计局2022年“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重庆市梁平区统计局

2022年“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2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市统计局工作要求,结合梁平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检查时间

20228-10月。

二、抽查对象范围、内容

(一)重点指标、重点领域。检查应涵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资源统计、企业研发等专业。重点检查内容应当包括:一是战略新兴产业工业总产值;二是投资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本年完成投资指标及其支撑材料的真实性;三是商贸企业中限额以上个体经营户的商品销售额和营业额指标数据;四是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非重点行业变更企业的营业收入数据及其行业划分;五是一套表企业和9个纳入核算行业的非一套表单位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六是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二)执法检查对象选取及检查指标。在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资源统计、企业研发内选取统计专业及具体检查指标,抽选专业不少于4个。同一执法检查对象检查指标不超过2个。两年内接受过统计执法检查的调查对象(迟报、拒报、未设置统计台账等非统计数据质量情形除外)原则上不得作为当年统计执法检查对象。

(三)检查期别。检查期别一般为2021年年报。根据工作实际检查期别应当包括2022年第一、二季度报。

(四)抽查比例。根据工作实际,今年双随机抽查比例为不超过5%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扎扎实实做好年度执法检查工作。

(二)严肃纪律。检查人员应严格执行行政检查相关工作规定,在检查过程中,不得妨碍检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检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重庆市梁平区统计局

202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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