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监督检查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4761/2023-000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统计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14 [ 发布日期 ] 2023-12-14

重庆市梁平区统计局2023年“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重庆市梁平区统计局

2023年“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全区工作安排,结合区统计局工作实际,制定“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311-12月。

二、工作重点

(一)明确重点指标及领域。按照《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梁平市监联席会办〔20231号)文件要求,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提供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情况、电子统计台账运用情况、登记事项等4项内容进行统计执法检查。

(二)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执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均采取随机方式抽取,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依法监管、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努力提升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按期整改,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奠定法治基础。

(三)严肃执法工作纪律。执法检查人员从名录库中随机选派,应严格执行行政检查相关工作规定,在检查过程中,不得妨碍检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检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切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扎扎实实做好年度执法检查工作。

(二)优化流程。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涉企检查频次,推动公平公正监管,规范监督检查行为。

(三)加强监管。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重庆市梁平区统计局

202311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