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商务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重庆市梁平区商务委员会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重庆市梁平区商务委员会综合科联系。(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人民西路114号;电话(传真):0235322211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委充分提高年报重要作用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抓紧部署落实,增强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工作实效,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围绕全区商贸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升公开精准度和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我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实际,重点做好商贸规划、电子商务、外经外贸、现代物流及相关涉及面广、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其中工作动态7条、预算决算6条、处罚强制信息3条、监督检查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法治政府建设年报、政策文件各1条,政策咨询问答2条,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委在2022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条数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巩固和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基本信息。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防止公开信息失信、失实。
(四)线上线下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利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梁平风物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内容。梁平风物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1条。
(五)强化监督保障方面。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不断加大对全委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力度。强化日常监督,定期召开总结分析会,总结阶段工作情况,分析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有序落实。区商务委坚持依法、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
3.其他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商务委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要求完成了工作,但仍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发布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策解读次数少等方面。改进措施:组织各科室多次召开会议,落实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完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传播作用,全过程、全时段抓好重大政策信息的解读发布,营造正面、强大、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听得懂、易明白、能理解”。
下一步,我委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列入2023年工作任务中,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完成。一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二是加强对全体职工的工作宣传培训,提升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梁平区2022年政务公开任务清单》要求,基本完成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标准,未收取信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