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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739811864B/2025-00010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梁平区商务委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申报梁平区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项目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4-03 发布日期 2025-04-03
索引号 11500228739811864B/2025-00010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梁平区商务委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申报梁平区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项目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4-03
发布日期 2025-04-03


重庆市梁平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申报梁平区2025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商办流通函〔2023419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2218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51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商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决定储备一批符合条件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现将梁平区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类项目

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推动乡镇商贸中心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2021版)》,采用自建、改造、股权合作等方式,对现有镇商贸集聚点配备移动支付、电脑等设备和信息系统,配建消防设施、防淹排水设施等,完善休闲娱乐设施、临时停车位等基础设施设备配套建设,设置统一的乡镇商贸中心标识标牌,改善乡镇集贸市场面貌,集聚完善服务业态,优化服务业供给,使乡镇基本能够满足周边居民的米面粮油、家居百货、农资以及美容、美发、餐饮等一般性消费需求。推动乡镇农贸贸市场按《重庆市乡镇农贸市场建设规范》(渝商务〔2017739号)开展规范化改造(建设),重点打造场内干净明亮、卫生规范、分区销售的经营环境;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冷藏保鲜、产品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提高便民惠民服务能力,打造规范完整的卫生设施、给排水设施、供电设施、通风设施、消防设施、垃圾处理设施、清洗设施、检验检测设施以及出入口及通道和综合办公环境,有效提升农贸市场消费环境。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类项目

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分拨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类项目

加强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乡镇和村社发展供应链,布局一批中心仓、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支持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购销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类项目

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或集散分拨中心,配备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类项目

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支持在乡镇建设美食名店、农家乐、特色民宿、照相馆、美容美发等居民生活服务网点以及便民综合生活服务中心等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的场景和载体,鼓励开展一点多用、一店多能,实施家政兴农计划,支持打造家政劳务品牌基地,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二、支持标准

参照《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518)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的支持标准,以项目为单位,单个项目有效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支持要求

项目有效投资额不包括土地、办公、接待、租金、差旅等间接开支。对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采取先建设、再验收、后补助的方式给予资金补助。县域商业项目补助资金不得用于项目征地拆迁、活动补助、物流补贴、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绩效评价、审计、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悉数追回已拨付资金,如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最早于20241月启动,最晚于202512月建成。

五、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相关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企业和单位。

(二)申报项目符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支持方向和建设内容。

(三)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同一建设内容中央资金不得重复支持,杜绝同一项目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四)近三年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等责任事故的企业和单位,不纳入支持范围。

六、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实施单位按照申报材料清单形成项目申报资料,经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初审后转报区商务委(区级和跨乡镇商贸流通类项目直接向区商务委申报)。

(二)项目评审和公示。区商务委按流程进行前期现场核查,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以及申报单位的资质、能力、信用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经评审合格、查重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纳入储备项目库。对入库项目按照择优原则予以认定支持,按规定对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

(三)项目执行。获得支持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建设,做好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区商务委定期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抽查、考核。对项目实施单位申报过程中虚报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内容与申报内容不符等问题予以处理,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项目支持。

(四)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及时备齐验收申请材料,支持金额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项目应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项目财务专项审计报告,区商务委会同区财政局开展项目审核验收,验收合格项目由区财政局按流程拨付资金。

七、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材料一式6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排列,编写目录和页码,封面需列明项目申报方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按如下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且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项目申请表(附件1

(二)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2

(三)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3

(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4

(五)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企业发展现状、财务运行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进度安排、项目总投资及分类明细预算、资金筹措渠道、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预期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2024年财务报表、申报当月诚信报告、相关行业从业资质等有关材料。

八、申报截止时间

各申报单位于2025425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件报送至区商务委303办公室,电子扫描件发送邮箱404326599@qq.com

九、工作要求

(一)做好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在吃透政策的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讲,进行精准深入的政策解读,让更多有关企业明白资金支持方式、弄懂项目申报要求,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项目申报,按照规定准备项目申报资料。

(二)严格审核把关。区商务委将切实把好项目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规范、完整、真实。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需要补充完善资料的项目,将及时告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确保按时上报。项目申报单位应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时间截止后原则上不再受理项目申报。

十、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申报项目具体政策请咨询区商务委规划发展科,联系人:殷艳艳,联系电话:13452005147

特此通知。

附件:1.梁平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请表

2.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3.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4.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重庆市梁平区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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