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夏季作息(5月至9月)8∶30—12∶00、14∶30—18∶00(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10月至次年4月)9:00—12:00、14:00—18:00(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人民西路114号
联系电话:023-53222115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贸流通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建议。
(二)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拟订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措施,提出培育商贸流通大企业、促进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特许经 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商贸物流标准化体系和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协助商贸流通企业申办绿色通行证。
(三)负责电子商务行业规划、发展、管理;扩大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培育和引进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协调支持配送、支付、技术、认证等配套行业发展;负责电子商务 示范基地、企业等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负责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推进商贸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
(四)承担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商贸流通工作;指导大宗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承担城乡统筹商贸网络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
(六)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商贸流通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完善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商贸 流通业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牵头推进商贸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信用销售工作的规范管理。
(七) 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的责任。监督检查商贸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承担行业安全管理职责;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旧货市场、拍卖、再生资源 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散装水泥、酒类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和现代药品流通方式推 进工作。
(八)承担餐饮、住宿行业和生活服务行业的管理工作,拟订餐饮业、住宿业、生活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商圈、商品市场、特色街、夜市等商业设施建设与管理,推进城市社区商业优化发展;拟订社区商业发展实施意见、网点建设标准和规范。
(九)负责本辖区内展会活动、外来办展以及外出办展的统筹、协调、审查和备案工作;拟订全区开放型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外贸进出口、对外经济合作、吸引外资等业务;负责外经贸的宣传培训工作。
(十)负责推动商贸流通科技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商贸流通各类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组织、指导商贸流通业职工技能培训和有关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十一)承担商贸行业商会、协会的指导、监督、管理职责。
(十二)负责承接市级口岸物流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综合科。综合协调机关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财务、内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信息、保密、后勤服务、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商务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和监督执行;负责机关节能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组织、政工人事、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群众团体工作。承担信访、维稳、反恐、禁毒、综治等工作。
(二)规划发展科。负责拟订和实施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商业网点建设规划,优化商品交易市场布局和功能,推动完善现代商品市场体系;指导商业业态调整和流通主体转型升级,创新商业模式;引导和促进农村流通和市场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流通网络;指导核心商圈、商业综合体、商品市场、特色街、夜市等商业设施建设与管理,推进城市社区商业优化发展;负责指导“商贸强镇”创建、乡镇商圈建设工作,构建城乡一体流通网络体系;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牵头促进农商对接、农商互联,做好产销衔接,搞活农产品流通;承担批发零售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消费促进方面的规划、标准,拟订有关政策;统筹商贸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贸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负责汽车流通及老旧汽车更新行业流通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大中小微商贸企业的培育;负责成品油经营、储存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商贸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三)服务业发展科(行政审批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促进生活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生活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和推进生活服务业行业创新和发展模式;负责指导生活服务行业开展品牌培育、设施打造、文化建设等工作,促进行业发展;负责餐饮、住宿、美容美发、人像摄影、家电维修、家政、婚庆、洗染、沐浴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贯彻国家及行业标准,牵头拟订生活服务业行业标准和分等定级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老字号”发展与保护工作;指导商贸行业协会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商务工作法规、规章和政策,统筹指导、规范商贸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办理拍卖企业、汽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直销企业的申办事项,负责申办、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负责新(改、扩)建、异地迁建加油站,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备案登记工作,负责酒类流通溯源信息卡办理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统筹推动商贸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
(四)市场流通科(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重点行业和重要商品监管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和优质服务工作;负责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负责拟订实施全区商贸物流发展规划及促进政策;负责全区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电商物流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外贸进出口跨区域物流联动协作机制和便利化措施。负责指导商贸行业技能技术培训和鉴定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回收、旧货流通、散装水泥等行业以及按有关规定对酒类等重要商品流通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 和政策。承担行业安全管理职责,协调相关科室做好商贸服务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负责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商务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五)外经贸科。牵头开展全区对外开放工作;负责拟订并实施全区对外经贸的发展计划和工作目标,统筹协调全区进出口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级、市级关于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对外贸易促进活动;负责管理、发展和服务全区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和服务贸易,推进总部贸易和转口贸易发展;指导、管理和服务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负责对全区对外贸易运行情况进行监测、统计和分析工作;对接做好海关商检、口岸物流、中新示范项目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中新示范项目吸引外资、利用外资工作。
(六)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负责电子商务行业规划、发展、管理;牵头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牵头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协调支持电商物流配送、支付、技术、认证等配套行业发展;负责推进商贸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商贸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负责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工作;负责落实脱贫攻坚战、乡村振兴行动计划。
(七)会展科。负责各类会展的统筹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市级有关节庆展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节庆、展会发展的计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节庆、展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备案工作;负责全区节庆、展会的培育,承办区政府举办的商务节庆、展会的组织筹备工作;承担全区节庆、展会的数据收集、整理、归档和分析工作。
(八)运行调节科。承担商贸流通统计和重要商品的市场供求状况监测工作;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负责分析商务流通领域经济运行状况,负责编制有关商品运行、经济运行各类重要资料;负责保供企业商品统计及监管工作;承担突发灾害和突发性事件重要商品保供应急工作;牵头拟订重要生活消费品和重要商品应急保供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负责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食糖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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