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科室、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现将《梁平区商务委员会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梁平区商务委员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重庆市梁平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
附件:
梁平区商务委员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类别 |
抽查
比例 |
抽查时间 |
检查主体 |
是否意向跨部门 |
牵头科室(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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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汽车流通领域监督抽查 |
依照《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检查 |
汽车销售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12月 |
梁平区商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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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发展科、商务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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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旧货市场监督抽查 |
依照《旧货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检查 |
二手物品交易市场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9-12月 |
梁平区商务委 |
|
市场流通科、商务执法支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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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检查 |
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6-12月 |
梁平区商务委 |
|
市场流通科、商务执法支队 |
|
|
3 |
二手车流通监督抽查 |
依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检查 |
二手车流通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3-12月 |
梁平区商务委 |
|
规划发展科、商务执法支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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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再生资源回收监督抽查 |
依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检查 |
废品回收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2-12月 |
梁平区商务委 |
|
市场流通科、商务执法支队 |
|
|
依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检查 |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100% |
3-11月 |
梁平区商务委 |
|
市场流通科、商务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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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美容美发监督抽查 |
依照《美容美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检查 |
美容美发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3-6月 |
梁平区商务委 |
|
服务业发展科、商务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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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家电维修监督抽查 |
依照《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检查 |
家电维修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3% |
4-12月 |
梁平区商务委 |
|
服务业发展科、商务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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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家政服务业监督抽查 |
依照《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检查 |
家政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6-9月 |
梁平区商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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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发展科、商务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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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成品油经营企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抽查 |
依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检查 |
成品油经营企业法人 |
重点检查事项 |
30% |
2-12月 |
梁平区商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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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流通科、商务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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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售)卡监督抽查 |
依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检查 |
商贸服务领域已备案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售卡企业法人 |
重点检查事项 |
100% |
3-10月 |
梁平区商务委、梁平区市场监管局 |
是 |
市场流通科、商务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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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应急保供物质抽查 |
依照《重庆市应急生活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及与区商务委签订的应急保供协议,对保供企业应急保供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 |
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物质储存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50% |
5-10月 |
梁平区商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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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调节科、商务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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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抽查计划10个,抽查事项12项,其中重点抽查事项3项,一般抽查事项9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