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重庆市梁平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商务委的名义,统一行使全区商贸流通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1.承担全区商贸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2.负责对汽车流通、旧货市场、再生资源回收、美容美发、家电维修、家政服务等商贸流通领域进行监督检查。3.对成品油、散装水泥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监督检查。4.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应急保供物质、药品流通的监督检查。5.负责12312商贸流通监管平台管理,受理商贸流通监管平台举报投诉。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6.开展全区商贸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协调推进商贸领域诚信体系建设。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商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2个机构科室,分别是综合科和执法大队。属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二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7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6.99万元。收入较2020年减少9.31万元,主要是2021年在职职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7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39.6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9.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3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减少9.31万元,主要是2021年在职职工减少。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99万元,比2020年减少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99万元,比2020年减少9.3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我单位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80万元,比2020年减少0.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安排;公务接待费0.80万元,比2020年减少0.1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继续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无公务车购置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沈婷联系电话:023-53222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