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9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lp.gov.cn/sthjj/zwxx_29325/gsgg_29327/hjyxpjspgs/。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lphbjjgk@163.com,传真:53685909,通讯地址:梁平区双桂街道银桂路11号,邮编:405200;电话:53222753。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梁平区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 |
重庆市梁平区高新组团LP-N-6-9/01、LP-N-6-8/01地块 |
重庆市梁平区丰瑞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重庆浩力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约3385.21m2,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6000m3/d,项目拟建设粗格栅、细格栅、初沉池、调节池、生化组合池及污泥处理设施等工艺设施及相应的配套公辅设施,采取工艺为:“格栅+初沉调节+气浮+水解酸化+缺氧+生物接触氧化+二次沉淀”,尾水处理达《白洋河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后进入白洋河污水处理厂(原双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小沙河。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废水均沉淀后回用,施工期员工的生活均依托工业园区已建设施处理,根据现场踏勘,周边生活设施比较成熟,能够满足需求。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外环境影响极小。 运营期间,本项目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和收纳的工业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自建化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接入白洋河污水处理厂(原双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收集的工业废水经拟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处理达白洋河污水处理厂(原双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白洋河污水处理厂(原双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白洋河污水处理厂(原双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小沙河。本项目废水间接排放,废水均未直接排入地表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废水间接排放,废水均未直接排入地表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土建、建(构)筑物建设、设备安装产生的扬尘以及内部装修材料中产生的挥发性物质,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机械燃油废气等。土建施工过程中采用湿式施工方式,减少扬尘;土石方开挖、调运、装卸等极易产生扬尘的施工环节尽量避免在大风干燥季节实施;车辆装卸应尽量降低操作高度,粉粒物料严禁抛洒;细颗粒散装建筑材料应储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运输采用密闭式罐车运输;土石方运输车辆的车斗应进行覆盖,避免沿途尘土洒落;严禁车辆超速行驶,以防止运输中的二次扬尘产生;对进出施工场区的道路进行清扫和洒水抑尘;并加强进出场区道路的维护,避免运输道路的损坏造成运输车辆颠簸,从而产生扬尘。 施工机械尾气中污染物主要为NOx、非甲烷总烃等。本项目施工过程所使用机械的尾气污染物排放量很小,且由于施工区地势较为空旷,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预计施工机械尾气对项目区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基本不会造成影响。 运营期间废气主要来源于食堂油烟、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污水处理各设施或设备产生的恶臭气体。拟建污水处理厂格栅区、初沉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缺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混合回流池、二沉池、污泥浓缩池均封闭,通过管道收集产生的臭气;污泥压滤间采用整体抽风的形式产生的臭气收集,臭气经过上述方式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处理能力为20000m3/h。未收集到的臭气及其余构筑物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根据前述计算可知,本项目餐饮油烟排放量较少,且经净化后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柴油发电机为备用电源,仅园区内停电时使用,使用时间极短,柴油发电机废气经柴油发电机自带的排气筒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是运输车辆的噪声、设备安装等产生的噪声,噪声限值在68~85dB之间。本项目均在白天施工,避开夜晚施工,可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200m范围内均为工业企业,无声环境敏感点,故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通过采取合理安排并限制作业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本项目厂界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噪声也消失,无长期影响。噪声影响可接受。 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利用建筑隔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日常维修保养等措施,本项目西侧厂界、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标准,其余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影响可接受。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产生的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主要包括废金属、废包装袋等,收集后能回收的定期交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置,不能回收的统一交市政部门统一处置。施工人员在场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统一处置。土石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均在场地内平衡,无弃方产生。 运营期间,危险废物均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中污泥、格栅渣、废包装材料均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污泥、格栅渣交填埋场填埋处置,废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处置。生物除臭装置的废弃填料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 运营期间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废水处置构筑物及污水管网发生泄漏导致废水直接排放对地下水的影响,拟采取的措施包括: A、对项目区域进行分区防渗,针对可能泄漏废水的污染区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如各污水处理构筑物区域及污水管网埋设区域。 B、定期监测,设置地下水观测井3眼,分别位于清都村、本项目场地内北侧、凉水村。 C、建立排查制度,定期排查设备及池体。 D、厂区除绿化地带以外的地面均进行硬化 土壤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针对可能泄漏废水的污染区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如各污水处理构筑物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各污水处理构筑物所在的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地基进行了加固,以防地基下沉而产生污水处理池开裂,而使污水渗漏,同时池底采用水泥加厚,并进行防渗。 加强绿化,在污水处理厂占地范围内采取绿化措施,以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为主。 制定完整的生产管理制度,对构筑物定期检查,防止构筑物因防渗层老化、破坏及意外等造成的土壤污染。 在退役时,要对土壤进行检测,如果已受到污染,应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被污染的土壤或者地下水,由造成污染的单位负责修复和治理。 |
该项目取得了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立项批复(梁平发改发〔2021〕635号)。 |
建设单位在环评期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工作。项目于2024年3月21日在重庆市梁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qlp.gov.cn/gyyq/zwgk_29241/fdzdgknr_29243/qt/202403/t20240321_13053937.html)进行了环境影响价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后,于2024年4月26日至5月13日(共计10个工作日)在重庆市梁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的第二次公示,公示链接:(http://www.cqlp.gov.cn/gyyq/zwgk_29241/fdzdgknr_29243/qt/202404/t20240426_13160976.html)。本次评价期间(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6日)在《重庆晚报》进行两次公示。同时在项目所在地梁平区高新组团园区内、梁平区冷链物流园张贴现场现场公告栏进行信息张贴,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7日。 于2024年6月28日在重庆市梁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 (http://www.cqlp.gov.cn/gyyq/zwgk_29241/fdzdgknr_29243/qt/202406/t20240628_13331524.html)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