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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919G/2023-00229 [ 发文字号 ] 梁平环发〔2022〕4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15 [ 发布日期 ] 2022-03-17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函》(渝环函〔2021674号)和《关于尽快修订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白头)文件要求,经党组会研究决定,现将《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在《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版)》基础上删除9项第一责任层级为市级的执法事项,整合《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版)》第28对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未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的行政处罚和第42对干洗、机动车维修未设置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的行政处罚1项,直接保留174项,共计175项,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20223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梁平环发〔2022〕4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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