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解读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16年2月5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16〕22号)。随着机构改革工作深入实施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面临的环境风险、环境应急资源等不同程度发生调整或者变化。为适应新形势下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健全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守牢美丽重庆建设环境安全底线,修订本预案。
二、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各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影响重庆市环境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按照《重庆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开展。在长江三峡库区重庆流域发生的水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及水上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按照《重庆市水上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等有关规定开展。
四、修订的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善后工作、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附则等8个部分,以及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职责、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生态环境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通讯录、市级环境应急专家库等4个附件,主要对以下5个方面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
(一)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补充完善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
(二)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按照市政府及生态环境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新增应急值守、信息收集、信息甄别、已经或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等内容。
(三)应急响应。新增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等内容,明确不同等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流程,并新增了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
(四)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职责。根据《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对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的机构名称和应急职责进行更新或修订。
(五)其他。对生态环境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通讯录、市级环境应急专家库等进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