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委:
现将《关于动态清零农村黑臭水体助力建设巴渝和美乡村示范区的建议》(第069号提案)的协办意见复函如下:
农村黑臭水体清零行动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美丽重庆建设大会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暨重庆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 经验加快建设巴渝和美乡村现场推进会的重要举措。我局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助力建设巴渝和美乡村示范区。
一、基本情况
我区纳入农村黑臭水体清零行动的共102条水体,目前治理完成73条。其中,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6条农村黑臭水体已治理完成6条,纳入市级监管清单的12条农村黑臭水体已治理完成7条,纳入区级监管清单的84条农村黑臭水体已治理完成60条,治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预计10月底能实现“2024年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的目标。
二、工作举措
(一)成立工作专班。区委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办、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由唐小平、谭功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目前,区级工作专班办公室已召开1次工作调度会,并就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有关部门、镇街要高度重视,搭建专班,整合力量,创新做法,保质保量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工作。同时,市委将“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攻坚”纳入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梁平需完成28处、3万平方米黑臭水体治理。
(二)制定创建方案。2024年2月29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梁平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镇街按照“5条标准、7个步骤、9大行动、16项指标”的工作体系,结合梁平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5653”的经验做法,清单化、数字化、闭环化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清零行动,按期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
(三)组织动态排查。我区共开展了两轮多次排查,其中第一轮排查农村黑臭水体18处(纳入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6处,纳入市级监管清单12处);第二轮第一次排查农村黑臭水体79处、第二次排查新增5处,共84条;最终累计102条农村黑臭水体,共涉及梁山街道、和林镇等23 个镇街,黑臭面积达10万余平方米。我区多部门合力对行政区域内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截至2024年5 月,已完成73处,其中国家监管清单水体6处(其中1处因规划调整,修成公路),市级监管清单水体7处,区级监管清单水体60处,正在开展治理29处,涉及14个镇街,黑臭面积3.5万余平方米。
(四)开展现场治理。根据摸排情况,按“一水一策”清单,结合实际系统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治理措施。2024年2月初(年前),全面完成了33条农村黑臭水体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等工作,目前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屏锦镇、明达镇已完成工程建设,和林镇、新盛镇、回龙镇、柏家镇已基本完成工程量80%,预计6月底前全面完成纳入“梁平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行动问题清单”的33条水体治理工程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扎实推动清零区县创建。积极配合区政协做好“全力助推我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攻坚”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借助市、区两级政协专项民主监督的力量推动清零行动。严格落实区级工作专班办公室统筹组织、协调调度责任,事项化、清单化、闭环化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相关工作,及时化解清零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二)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厘清和落实属地属事责任,建立健全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协同治理、保洁管护、经费保障、监测评估、群众举报等长效管护机制,防止出现水体“返黑返臭”等问题。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