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委:
现将《关于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整治的建议》(第125(主)号提案)的协办意见复函如下:
我局立足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协同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助力农业农村健康绿色发展,推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工作成效
2022年全区主要次级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水环境功能要求,龙溪河、新盛河、回龙河、普里河年均值为Ⅲ类,铜钵河、汝溪河、黄金河为Ⅱ类;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7天(较2021年增加11天),无重污染天气;声环境、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二、工作举措
(一)完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重庆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22〕73),编制《重庆市梁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梁平府办发〔2020〕75号),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纳入重点工作范畴,进一步完善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体制机制。
(二)强化畜禽污染防治。一是严格畜禽养殖场环境准入。严格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审批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严格按照环评“三同时”的要求,落实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二是强化现有养殖场资源化利用。会同区农村委印发《关于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监督畜禽养殖场(户)合理制定《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1.6%,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三是推进畜禽养殖场规划引领。印发实施《重庆市梁平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梁平环发〔2020〕7号)、《重庆市梁平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梁平环发〔2022〕45号),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强化长效管理,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三)强化日常监督力度。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纳入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任务,将农业突出环境问题纳入国家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每月按时督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进度,及时上报市级平台,强化日常监督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区生态环境局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促进水、土壤、大气、固体废物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按照“摸清家底、找准问题、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的工作要求,扎实履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监督职责,加快推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力量。
一是持续强化日常监督职责。充分利用污染防治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试点示范、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等监督考核,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纳入重点监督范畴,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做细做实,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二是持续推进畜禽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按照要求加强畜禽养殖准入管理。督促养殖场做好环保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减少畜禽养殖对环境的污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畜禽养殖场日常监督管理,切实有效减轻畜禽养殖对农业面源污染产生的负荷。
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结合主题系列活动等,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农业面源知识,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纳入村规民约,增强广大村民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