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对十七届区人大四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B类) 梁环议复〔2020〕2号
张成华代表:
感谢您对我区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理解!您提出《关于星桥镇场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扩容的建议》(第4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星桥镇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
星桥镇污水处理厂(原城北乡星桥村污水处理厂)于2015年2月建成投运,设计日处理能力为130吨,采用处理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人工湿地”,验收达到设计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资金来源为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于2016年8月移交给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运营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星桥镇于2015年12月撤乡设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星桥镇污水处理厂需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我局于2020年4月23日函告(《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星桥、复平、曲水3个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函》(梁平环函﹝2020﹞11号))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要求将星桥镇污水处理厂纳入2020年技改扩容计划并立即启动实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市环投公司目前正在开展技改前期工作,我局将督促其尽快启动技改项目,并按照要求办理土地、环评、规划和建设相关的审批手续,确保技改项目有序推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办理单位: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单位负责人:伍元中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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