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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3-01-18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局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一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学法重点内容,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相关内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纪党规、法律学习作为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利用党小组会、组织生活会、党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培训;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党校组织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相关培训,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有效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深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宣讲。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积极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新闻、宣讲视频;组建生态环境局法治理论宣讲团,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骨干讲好新思想、传播新理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生态环境法治建设。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规范行政行为,优化审批流程,不断提高环保审批效率,将85%的项目环评由审批改为网上备案或免于环评,大力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主动参与到项目招商、立项等前端环节,采取提前介入、快速审批、特事特办、专人跟踪等措施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指导项目不碰红线、不越底线。建立《区生态环境局助企纾困对接联系责任清单》,坚持阳光执法与温情服务并重,服务企业300余家次。

(三)健全重大决策制度机制

按照《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梁平司发〔202212号)要求,着力健全完善制度、严格审查程序、规范审查内容、优化审查队伍,着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5项程序,依法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凡是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必须向社会及有利害关系的群众公开征求意见;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的事项,都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不作出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是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扎实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环境隐患排查248家次,督促风险企业自查1568家次,整改问题89个;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完成随机抽查企业共155家;查处违法案件44件,移送实施行政拘留2件,移送强制执行2件。对于典型的环境违法案件,在梁平日报开设环保曝光台专栏,定期曝光环境违法案件13件,充分发挥行政处罚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三项制度的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和物质保障,真正做到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合法及时准确、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有源可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应审尽审。

三是优化监督执法措施。对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并督促其立即进行整改。深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涉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的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正面清单企业实行无事不扰。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将区级56家企业纳入本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推动建立排污企业分级分类差别化监管和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五)强化制约和监督

一是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信访协调处置工作力度,畅通“12369”电话热线、微信、网络等举报投诉渠道,全方位接访群众诉求,按时高效处理投诉问题。2022年,回复线上留言、网络舆情15条;受理并办结信访投诉324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积极配合做好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有关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今年以来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全部按要求办结。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栏目设置模板》(渝环办〔2021257号)、《梁平区2022政务公开任务清单》(梁平府办发〔202238号)相关要求设置公开栏目、定期更新信息,积极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全年受理并办结依申请公开3次,未出现因政务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聚焦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配合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在一宗生态损害赔偿行政复议案件中,我局主要领导出庭应诉,表明了对行政应诉工作的高度重视。二是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设立行政调解室,引导和支持当事人合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按照法定途径优先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确保当事人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得到合法合理的解决。

(七)深入推进全民守法

一是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推荐2名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为重庆市梁平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开展公益普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22年度全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将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重污染天气应急等专项行动,坚持向监管对象普及《宪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扩大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使普法工作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是坚持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法律宣传。借助12.4国家宪法日等节日宣传普及宪法法律法规和生态环保理念;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通过线上普及生态环保理念,宣传法律法规;结合“6·5”环境日宣传周等环保主题活动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四是坚持以案释法,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制作暗查暗访片,在梁平日报开设环保曝光台专栏,曝光环境违法案件13件。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将法治要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部署、齐推进。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局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发挥统筹作用,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及时解决各分局垂直管理之后在法治建设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是增强法治意识。召开党组会议5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3次,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文件及新法新规;局党组会议52次、局务会议4次专题研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应议应诉情况等法治建设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干部职工学法自觉性需要进一步增强。日常偏重于业务知识学习,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多依赖于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不够深入。二是执法监管力量不足。因近年来的环保法律法规变动较大,日常监管和各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加之社会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也越来越严格,我局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普遍偏少,存在疲于应对环境执法监管和矛盾纠纷处理的现象。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切实规范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行为,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二是强化队伍建设。积极参加法治理论学习,推进执法人员常态化、针对性学习培训,着力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综合实战本领。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等平台,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新举措、新成效、好典型、好做法的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管理的良好氛围。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20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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