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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2-01-14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决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成立了由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落实,办公室设在法规宣教科,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等形式,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有关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准确领会理念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有效地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三是要求领导干部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重庆市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罚当其责。三是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注重收集处罚案件中可能影响自由裁量幅度的相关证据材料,采用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增强对行政处罚合法性及合理性的说明。四是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与审查审核相分离的原则,确保案件查处公平、公开、公正。五是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印发《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全年查处案件68件,移送公安实施行政拘留6件,移送涉嫌刑事犯罪1件,实施停产整治1件,实施查封扣押1件,罚款266.69万元。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我局与区公安局、区检察院、万州区检察院、万州区法院联合制定了《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实施意见》(梁平环保发﹝20175号),与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和区法院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对发现涉嫌行政拘留的案件和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及时邀请公安提前介入调查,锁定违法证据,提高办案效率。

(四)加强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

今年以来,先后10余次会同达州市、大竹县、开江县开展跨界流域共同巡查,排查重点污染源现状及整治情况,多次组织召开梁平、大竹铜钵河流域环境保护联席会。联合区水利局、区公安局开展饮用水源的环境保护巡查,联合区林业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建材企业开展的执法检查,联合区交通局开展对梁平区城区汽修厂进行现场检查等一系列联合执法行动。

(五)加强合法性审查。

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均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确保实现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及时对本单位起草或牵头实施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本年度本单位未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已废止1件规范性文件。对由本单位负责起草的《关于新增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已由区人民政府印发。

(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公招3名环境执法人员,进一步扩充环保队伍力量。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参与普法网法治理论考试,积极开展执法大练兵及知识竞赛活动,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来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学习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在线课程,参加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环保大讲堂视频培训和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班。四是组织执法人员重点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及时更新环保法律知识。五是利用空余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典型案例,探讨法律实践,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案件办理质量。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目前我局办理项共计16项,均在重庆网上办事大厅渝快办上进行了公示。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我局于20212月清理了权责清单,清理取消了无法定依据收费项目,并在梁平区人民政府进行了公示。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加强对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实施信用管理。及时将环评信用失信记分情况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利用红黑名单联合奖励惩戒机制反向强化企业的诚信意识。

(八)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多渠道开展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七五普法、宪法宣传日、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主题活动,到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等地开展法治讲座,以案释法。联合梁平日报开设环保曝光台专栏,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展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坚决态度。本年度在梁平日报、梁平电视台共曝光违法案件30件,持续营造高压执法态势。充分利用报纸、新闻、微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旧媒体,及时宣传、广泛报道。二是积极开展服务型执法活动。针对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采取事前精准普法、事中跟踪指导、事后集中普法。通过执法告知、送法上门、巡查检查等方式,及时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传达到企业,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执行,促进企业生态环境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守法意识,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落实,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九)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严格贯彻落实《梁平区2021年政务公开任务清单》,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通过区政府官方网站及时公开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信息,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全年办理回复网络舆情13条,在局官方网站发布信息400余条、微信公众号推送300余条、微博300余条。

二、存在的问题

1.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较多,部分执法人员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2.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力量不足。面对环境问题点多、面广、任务重的现实,目前的执法人员、执法车辆、以及经费的保障显得明显不足,极大的限制了执法队伍的建设。

3.基层环境执法监管力量薄弱。生态环境领域立法节奏快,执法专业性相对较强,工作要求高,乡镇(街道)绝大多数没有专职队伍,且兼职人员又缺乏稳定性、持续性,难以适应生态环境执法需要,制约了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2022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1.加强法治思想学习。进一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整体水平,全体干部职工要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以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较多,部分执法人员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要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

3.完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树立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公开透明意识。加快建立完善执法人员考核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制度、立功表彰、纠错问责机制、信息共享和大数据执法监管机制,提高执法队伍积极性、主动性。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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