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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日期:2020-03-10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解决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项改革任务,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安全总体保持稳定。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环境保护职责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在审批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把准入关,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一律予以否决;对限制准入的,必须同时满足相应行业和相应区域的要求,谨慎审批,坚决做到依法审批,不越权、不越级、不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评等级;对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评报告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中介机构,我局不予指定、推荐,中介选择完全市场化,杜绝权钱交易、暗箱操作;对可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及时在我局官网上予以备案通道和公示公开通道设置,并即时更新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操作指南,方便办事群众及时、准确的进行登记备案。二是着力提质增效,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压缩审批时限,将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时限分别从60日、30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受理后及时开展公示和组织专家评审,避免项目挤压和拖沓,进一步提高了效率。2019年我局完成环评审批项目85件,建设单位自主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106件。

2.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今年我局印发了《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关于确定并公布梁平区2018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区级参评企业名单的通知》(梁平环发〔2019〕19号),对49家企事业单位进行环境信用评价,对其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社会监督等方面评价打分,评选出47家良好企业,2家不良企业,有效推动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建立。二是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积极配合区发展改革委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每月定期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上报至“信用梁平”平台。

3.全面开展工业企业排污权核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污水、废气、垃圾)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78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环〔2017〕249号)的要求,我区持续开展工业企业排污权核定。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以来,我区共开户企业88家,完成排污权交易127次,交易金额879万余元,其中COD交易量543.13吨,氨氮交易量25.13吨,二氧化硫交易量2496.04吨,氮氧化物交易量4796.62吨。

4.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渝府办〔2017〕59号)、市减排办《关于印发2019年各区县总量减排指标计划的通知》(渝减排办〔2019〕2号)文件要求,我区2019年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需较2015年分别下降10.82%、7.6%、19.2%、24%。今年我区已实施并完成建成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梁平海螺水泥废气深度治理、梁平排水公司二期扩建工程等减排项目,全区污染物排放量下降明显,能够完成市级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

5.严格决策责任追究,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已将环境保护作为全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近3年来考核分值(总分100分)分别为:9分、9分、9分。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建立执法责任体制。一是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和《重庆市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罚当其责。二是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结合案情特点,注重收集处罚案件中可能影响自由裁量幅度的相关证据材料,采用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增强了对行政处罚合法性及合理性的说明。三是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与审查审核相分离的原则,确保案件查处公平、公开、公正。

2.严格监管执法。我局坚持以保护和改善环境为目的,以现场执法监督管理为核心,利用双随机抽查、环境执法大练兵、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等方式,以大气、水、土壤、噪声、环评、环境安全等环境违法行为为执法重点,对惯于偷排漏排的行业开展休息日、节假日突击查、夜间及雨天正常查的环境监管办法,坚持重点治乱、铁拳铁规治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64件,罚款105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件,移送行政拘留1件。

3.强化司法联动。一是严格按照与区公安局、区检察院、万州区检察院、万州区法院联合制定的《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实施意见》,定期召开司法联动工作例会,对发现涉嫌行政拘留的案件和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及时邀请公安提前介入调查,锁定违法证据,提高办案效率,今年,我局移送万州区法院强制执行7件,移送公安局行政拘留1件。二是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今年我局联合区公安局、区检察院、沙坝水库管理站等单位对沙坝水库饮用水源地进行联合监督执法,切实保障我区饮用水源安全。三是支持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今年我局涉行政诉讼二审案件2件,负责人出庭应诉2件。

4.加强执法培训。我局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今年以来多次派员参加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业务学习与培训,并安排新进人员集中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依法行政的基础知识,重点学习了近几年新修订发布的环保法律法规,夯实基本的法律知识。利用空余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典型案例,探讨法律实践,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案件办理质量。

5.创新监管执法手段。出资500万元建设了梁平区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对全区3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4个造纸厂、1个煤矿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对涉水单位进行24小时监管,精准发现违法问题,大力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依托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打造监管大数据平台,提高监管执法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切实减轻环境行政执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影响,做到抓重点、提效能、促发展。

(三)自觉接受行政权力监督

1.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环境信息公开目录,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将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实现“阳光政务”。2019年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84件、排污许可43件、行政处罚64件。按要求每月在局网站公布梁平区空气质量简报和水环境质量简报,每季度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每年发布梁平区环境质量简报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打造高效、公正和廉洁的政务环境,自觉接受行政监督。我局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环保业务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2019年,我局按时办结人大代表议案2件和政协委员提案6件,积极配合人大、政协的调研工作。

(四)依法有效化解环境矛盾纠纷

1.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积极化解环境信访矛盾。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确保我区环境信访安全稳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完善行政违法投诉举报有关制度,充分利用“12369”环境违法举报电话平台、微信举报等百姓环境投诉渠道,秉承“调解环境纠纷”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相结合的理念,依法做好信访双方的调解工作,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并督导办案人员落实信访回访工作。2019年至今,我局共受理信访举报案件423件。其中,“12369”环境违法举报电话361件,市级转办7件,区级转办18件,群工系统12件,微信举报25件,现已全部办结。

2.综合手段化解生态环境风险。一是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环境应急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承担日常工作。二是编制了《梁平区2019年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将我区生态环境领域的重大风险从来源分为道路交通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和企业生产管理引发突发环境事件两类,通过方案的印发和落实,形成单位联动、齐抓共管化解生态环境安全风险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利用领导包案制度集中化解信访风险,我局将今年群众反映强烈的11件信访投诉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处理,将每一件信访问题细化到责任人身上,确保问题得到根本上的解决,集中化解信访风险。四是进一步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我局积极畅通当事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辩或听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解答回复,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今年,共组织听证会案件13件。

(五)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

1.结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开展普法。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普法网法治理论考试,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进来提升干部的法律素养;二是组织领导干部学习重庆干部网络学院等在线课程,每月定期参加市局组织的“环保大讲堂”视频培训,不定期参加市局、党校组织的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班,及时更新环保法律知识。

2.结合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普法。一是充分利用三月法制宣传月、3.22世界水日、4.22世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七五普法、宪法宣传日、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主题活动,到梁山街道、双桂街道、工业园区等地开展法治讲座,以案释法。二是联合梁平日报开设“环保曝光台”专栏,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21件,展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坚决态度。三是充分利用报纸、新闻、微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旧媒体,及时宣传、广泛报道,2019年共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9000余份。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进展不平衡的问题。一是近年来,群众环保意识逐渐提高,信访投诉量逐年增大,群众要求越来越高,且往往涉及其他利益等,群众信访处理的满意率无法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先进科技手段运用存在短板。目前,我局行政执法的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污染源定位调查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多以“人防”为主。执法APP技术运用还处于起步阶段,无人机、卫星遥感、大气监管热点网格等应用还是空白,智慧化、精准化监管水平亟待提升。三是面对环境问题点多、面广、任务重的现实,目前的执法人员、执法车辆、以及经费的保障显得明显不足,极大的限制了执法队伍的建设。四是环境行政执法保障措施亟待完善。一方面,一线环境行政执法人员长期接触的有毒有害物质,面临健康风险。另一方面,部分管理对象法治意识不强、甚至对抗执法,执法人员面临人身安全风险,执法人员遭遇恐吓、威胁、阻挠的情况仍有发生。五是生态环境领域立法节奏快,执法专业性相对较强,工作要求高,乡镇(街道)绝大多数没有专职队伍,且兼职人员又缺乏稳定性、持续性,难以适应生态环境执法需要,制约了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突出“政治建设”。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强执法队伍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党组织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建议对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修法、立法调研,深入一线执法队伍了解执法过程中法律法规与现实情况的不相适应之处,简化部分执法程序,寻求执法成本和执法效果的平衡,使手中的法律既是执法的依据,也是执法队员的保障。三是建议增加机构编制,加强执法人员、车辆、经费保障,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夯实基础。四是建议通过改革设置乡镇(街道)专门环境执法队伍,真正实现执法机构延伸做到全覆盖。五是建议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鼓励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职业伤害保障水平。配套建立考核奖惩、立功表彰等保障机制,提高执法队伍积极性、主动性,让广大执法人员安心、安业。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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