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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919G/2024-0014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14 [ 发布日期 ] 2024-09-14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梁)环准〔2024〕20号)

重庆市梁平区丰瑞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梁平区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111-500155-04-01-79881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浩力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7815898656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重庆市梁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LP-N-6-9/01LP-N-6-8/01地块,建设内容包括1栋综合楼、1栋加工厂房、2栋冷库、1栋垃圾房及污水处理厂、1栋仓库、1栋设备用房、2栋门岗及配套工程等。其中拟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6000m3/d,处理工艺为“格栅+初沉调节+气浮+水解酸化+缺氧+生物接触氧化+二次沉淀”,主要收纳处理预制菜生产基地及冷链物流园内的生产废水。项目总投资129592.15万元,环保投资2800万元占总投资的2.16%其中拟建的污水处理厂投资为2701.18元。冷链物流园园区及预制菜生产基地拟入驻的企业另行办理环评手续,按环评要求建设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本项目禁止引进食品以外生产企业,禁止引进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禁止排放汞、铅、铬、镉、镍及类金属砷等污染物废气与废水的企业入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减少作业面积,产生的土石方及时回填或采取覆盖的措施,减少雨水冲刷等措施降低水土流失量。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工业园区现有设施收集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白洋河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运营期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进入市政雨水管道;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自建生化池(2座,总处理能力121m3/d)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污水处理厂收集预制菜生产基地及冷链物流园内产生的工业废水,采取格栅+初沉调节+气浮+水解酸化+缺氧+生物接触氧化+二次沉淀工艺处理达到白洋河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后,再经白洋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小沙河。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及出水口均建设在线监测设备。

冷链物流园配套建设生产废水管网,收集入驻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同时配套建设隔油池,厂房内部管网由入驻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建设若拟入驻企业生产废水具有行业排放标准,无法直接依托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则需单独设置预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处理达相关行业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白洋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

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加强施工管理,采用洒水降尘密闭运输等措施,严禁抛洒粉粒物料,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间,污水处理厂内的格栅区、初沉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缺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混合回流池、二沉池、污泥浓缩池产生的臭气均采用封闭、管道收集,污泥压滤间产生的臭气通过整体抽风的形式,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DA001排气筒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排放;食堂餐饮废气经油烟净化后引至楼顶达《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柴油发电机经自带排气筒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要求

各入驻企业废气经自行建设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维护管理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日常维修保养,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控制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所在区域西侧紧邻次干路和谐路南侧紧邻主干路工业大道,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废金属、废包装袋等建筑装修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采取定点收集,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泥、格栅渣、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中污泥、格栅渣交填埋场填埋处置,废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处置;生物除臭装置的废弃填料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含油棉纱手套、自动监测仪中的分析废液等危险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六防措施,明确堆放方式、警示标识。

各入驻企业自行分类收集餐厨垃圾、一般固废、危废,并按环保要求进行贮存和处置。

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防控过程、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根据可能产生污染的区域,将其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取相应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污水处理工艺区、废气处理装置区、危废贮存库、加药间、隔油池、生化池等,其中危险废物暂存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防渗,其他区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中重点防渗要求进行防渗重点污染防渗区防渗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1×10-7cm/s的等效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主要为一般固体暂存区、垃圾房等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1×10-7cm/s的等效黏土层的防渗性能;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外的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用水泥混凝土进行硬化。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建立排查制度,定期排查设备及池体,厂区除绿化地带以外的地面均进行硬化,降低地下水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

各入驻企业根据其环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新建2座总贮存能力为1100m3应急事故池,对污水处理管道采取防腐处理,管道四周采取防渗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所有存放风险物质的容器,除正在使用中外,均需保持紧盖,液体物料下方设置托盘,厂区内长期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合规运输。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定期对环境风险事故进行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投入运行前,应依据有关规定向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批准书内容依据你公司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国家和重庆市、梁平区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请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梁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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