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919G/2024-0007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23 [ 发布日期 ] 2024-05-23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等7部门关于2024年高中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及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和《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区高中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高中考期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14日),禁止在考场周边地区和学校、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下列行为:

(一)午间(中午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活动和其他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娱乐活动(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除外)。

(二)公共场所娱乐、集会等活动。

三)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机动车辆城区鸣笛。

(五)单位或个人使用大功率音响举办演唱会、家庭舞会、丧事活动等。

(六)燃放烟花爆竹。

二、考试期间,在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全天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大中型货运车辆(渣土车、商砼车、沙石车等)运输和其他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三、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试期间,各考点实行无线电信号屏蔽,考点周围可能造成手机无信号现象,请给予理解和支持。

五、欢迎社会各界举报和投诉破坏考试环境、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举报投诉电话为:区生态环境局023-53235016、区教委023-53239901、区公安局110、区住房城乡建委023-53222321、区城管局023-53333228、区文化旅游委023-53222485、区市场监管局023-53253116。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      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梁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