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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919G/2022-000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14 [ 发布日期 ] 2022-02-14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属于重庆市梁平区环境保护局的公益一类财政 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按正科级管理,执行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二)单位构成

1.开展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监测。承担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运行,收集、管理环境监测数据,

2.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编制环境监测报告。

3.负叙环境监鈿人员的技术培训。

4.开展环境监测輝域科学研究,承担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方法研究以及环境监测合作和交流。

5.负责环保知识宣传,绿色创建、生态创建工作。

6.负责环保政务信息发布及局机关网站的维护工作。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89.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9.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489.86万元,主要是财政一体化改革,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单独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89.8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1.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2.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4.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91.3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489.86万元,主要是财政一体化改革,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单独预算。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9.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9.86万元,比2021年增加48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86万元,比2021年增加489.86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财政一体化改革,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单独预算,主要用于保障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方便资金同意管理,2022年项目资金预算在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 2021年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财政一体化改革,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单独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无购置公务用车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联系方式:(田嫣琳,电话:023-5322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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