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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及《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梁平区水利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围绕坚持和深化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以深入宣贯《条例》为主线,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推进信息公开与水利业务融合为抓手,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全面推动信息公开提质增效,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区水利局严格执行《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的规定,全面落实“五公开”,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围绕水利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乡村振兴、水土保持等方面,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21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年度报告、预算决算、行政审批、公示公告等类型,重点公开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建设领域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实施方案,指定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对拟公开政府信息审查等工作。压实信息公开责任,细化公开重点和要求,依法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把政务公开作为全局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落实梁平区水利局网站栏目整合工作,加快推进信息公开平台网站集约化进度,严格按上级指示要求,落实问题整改,强化栏目维护,确保专栏专用。严格执行信息三审三校制度,保障信息发布安全,强化信息公开责任制落实到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明确各科室责任。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工作,确保做到应公开必公开,全年累计开展信息公开培训3次,共培训72人次。同时督促各科室(单位)按要求做好动态信息、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内容报送,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权威准确、内容全面,便于群众获取运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标新时代信息公开要求,2021年,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主动公开还不到位,政策解读存在短板,公开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等。

下步改进措施:2022年,区水利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水利建设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全面推进水利信息公开提档升级。一是推动信息公开领域建设,持续用力抓好《条例》宣贯培训和制度执行,对标对表补短板、强弱项。二是着力提升政策解读能力,对群众关切的水利项目,从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内涵等方面进行全面解读,强化与群众互动,切实解决群众疑虑。三是加强平台建设和管理,权威规范发布规划、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围绕重大项目、重点事项,提升水利行业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梁平区2021年政务公开任务清单》要求基本完成政务公开共享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标准,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

            20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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