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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关于屏锦镇天生桥人行桥新建工程 (1.2#人行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日期:2021-01-25

梁平水利许可〔2020〕51号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

关于屏锦镇天生桥人行桥新建工程1.2#人行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百里竹海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屏锦镇天生桥人行桥新建工程(1.2#人行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收悉。我局于2020年12月9日组织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会后,你公司重新上报了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介于你公司在上报《评价报告》时已实施了工程建设。经研究,原则同意《评价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现对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工程位于梁平区百里竹海屏锦镇天生村境内。

工程洪水影响评价范围为:起于国道G318天生桥,止于1#桥梁位置上游约55m断面,评价河段总长度约为201m。

《评价报告》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等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

二、有关要求

(一)你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及时清除建筑垃圾,恢复河道原貌。

(二)工程竣工验收前向区水利局申请对涉河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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