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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梁平区白杨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日期:2024-07-09

重庆市梁平区河道站

单位报送的重庆市梁平区白杨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收悉。我局于2024529日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会后,你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重新上报修改完善后的《报告》。经审查,现对该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报告》编制的目的意义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文件资料基本正确,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标准》(GB50433—2018)相关标准规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深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水土流失预测时段、预测内容、预测方法及预测结果基本正确。该项目扰动地表面积6.22 hm2;经测算,该项目建设造成水土流失总量270t,新增的水土流失量210t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其防治范围面积6.22hm2

四、水土流失防治原则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分区合理。水土保持措施结合主体工程施工分别进行了措施配置,同时提出的实施进度安排合理可行。

五、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措施设计紧密结合主体工程的水土流失形式、特点。结合各分区水土流失类型、特点和完工后的利用意向,确定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做到重点治理与全面治理相结合,永久工程与临时工程相结合,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统筹布局,形成完整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在具体的防治措施配置中,充分发挥工程措施的速效性和控制性,同时发挥植物措施的后续性和生态效应。原则同意各分区方案。

六、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07.25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 117.75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89.5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37.05万元,植物措施 0.39万元,监测措施7.76万元,临时措施22.03万元,独立费用9.62万元,基本预备费3.9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72万元(87131.80 元)。     

七、请你单位在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保方案按期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认真开展水土保持后续工作,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我局报备,未开展自主验收,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重庆市梁平区白杨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

性表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

202471


附件

重庆市梁平区白杨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重庆市梁平区白杨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自治区、直辖市)

重庆市

涉及地市或个数

/

涉及县或个数

梁平区

项目规模

河道整治中心线总长3197.67m,其中,新建护岸河段长1990.52m,河道疏浚河段中心线长度734.34m,已建河堤基础加固河段中心线长472.81m

总投资

(万元)

1491.08

土建投资

(万元)

952.78

动工时间

20245

完工时间

20251

设计

水平年

2025

工程占地(hm2

6.22

永久占地(hm2

2.66

临时占地(hm2

3.56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5.33

3.78


1.55

重点防治区名称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剥蚀浅丘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侵蚀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6.22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270

新增土壤流失量(t

210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防治指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挡护率(%

92

表土保护率(%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5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护岸疏浚工程防治区

主体设计:透水混凝土铺装10882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71m3,表土回覆0.24m3

主体设计:植草护坡7293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1950m2

方案新增:临时遮盖8500m2,临时排水沟1610m,临时沉砂池3座。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16m3、表土回覆0.34m3


方案新增:临时拦挡780m,临时遮盖8100m2,临时排水沟250m,临时沉砂池3座。

弃渣场区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万0.37m3、表土回覆0.65m3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2800m2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320m临时沉砂池2

投资

(万元)

主体设计:111.78

方案新增:37.05

主体设计:5.97

方案新增:0.39

主体设计:0

方案新增:22.03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207.25

独立费用(万元)

9.62

监理费(万元)

0

监测费(万元)

7.76

补偿费()

87131.80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长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市梁平区河道站

法定代表人

汪荣清

法定代表人

高龙(负责人)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荆路188号佳华.北宸里526-3

地址

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竹海大道7

邮编

401120

邮编

4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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