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补贴资金名称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依据 | 申报指南 | 政策咨询电话 |
24 | 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 | 后期扶持范围为我市大中型水库和三峡工程的农村移民 | 600/人/年 | 国发〔2006〕17号、渝府发〔2006〕97号 | 1.移民向所在村社书面提交申请并如实提供移民身份有关依据; 2.村社工作组核实移民身份,按照统一的表格和规定,建档立卡,完善移民户核定登记卡。 3.三方认可的移民户核定登记卡(移民户主、所在村(社)、所在镇(街)签章),经两次以上张榜公示(村、镇(街)两级公示;每次3天)无异议后,逐级上报;经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水利局审定。 |
(023)-53237650 |
37 | 三峡移民移民直补 | 后期扶持范围为我市大中型水库和三峡工程的农村移民 | 600/人/年 | 国发〔2006〕17号、渝府发〔2006〕97号 | (023)-53237650 |
国发[2006]17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doc
渝府发〔2006〕97号重庆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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