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补贴资金名称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依据 |
申报指南 |
政策咨询电话 |
24 |
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 |
后期扶持范围为我市大中型水库和三峡工程的农村移民 |
600/人/年 |
国发〔2006〕17号、渝府发〔2006〕97号 |
1.移民向所在村社书面提交申请并如实提供移民身份有关依据;
2.村社工作组核实移民身份,按照统一的表格和规定,建档立卡,完善移民户核定登记卡。
3.三方认可的移民户核定登记卡(移民户主、所在村(社)、所在镇(街)签章),经两次以上张榜公示(村、镇(街)两级公示;每次3天)无异议后,逐级上报;经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水利局审定。 |
(023)-53237650 |
37 |
三峡移民移民直补 |
后期扶持范围为我市大中型水库和三峡工程的农村移民 |
600/人/年 |
国发〔2006〕17号、渝府发〔2006〕97号 |
(023)-53237650 |
国发[2006]17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doc
渝府发〔2006〕97号重庆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