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
执法项目 |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
审核重点 |
1 |
行政处罚 |
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对公民5千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5万元收上的。 |
《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代拟稿)》和相关证据资料及其情况说明。 |
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适用依据是否准确; 处罚裁量是否适当; 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是否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 法律文书是否规范; 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决定。 |
拟作出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决定的。 |
拟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影响或引起社会风险的。 |
经听证程序后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
《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调查终结报告》《听证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代拟稿)》和相关证据资料及其情况说明。 |
2 |
行政强制 |
拟作出查封、扣押决定的。 |
《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查封、扣押决定书(代拟稿)》和查封、扣押必要性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据资料。 |
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查封、扣押的必要性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是否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法律文书是否规范;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代履行(强制拆除)。 |
《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调查终结报告》《代履行决定书(代拟稿)》和代履行必要性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据资料。 |
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代履行的必要性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是否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法律文书是否规范;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3 |
其他类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明确要求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