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5日,巡查袁驿河袁驿镇场镇段,要求有关乡镇要进一步完善场镇污水管网,加强沿线污染源排查,杜绝生产生活污水直排入河。
2022年3月25日,出席2022年第一次总河长会议,听取2022年全区河长制工作和水污染防治推进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当前全区河长制重点工作。
2022年3月28日,巡查铜钵河碧山镇段。要求有关乡镇加强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主动对接上下游乡镇,联合开展巡查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时限,及时研判整改。
2022年3月29日,到礼让镇、竹山镇调研乡村振兴及河长制等工作。
2022年3月30日,到和林镇爱国电站、国庆水库和云龙镇红旗水库等地巡河巡库,察看生态保护修复、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和河长制落实情况,对水库安全蓄水、运行调度等工作提出要求。
2022年4月8日,出席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会议、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暨全区总河长会议,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任务和河长制工作进行安排。
2022年4月24日,主持召开十八届区政府第10次会议,审议《梁平区河长制工作提示约谈实施细则(试行)》,提出工作要求。
2022年5月9日,参加全区绿色发展大会,对抓好当前全区生态治理及河长制等重点工作作出安排。
2022年5月19日,主持召开十八届区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重庆市第4号总河长令,安排布置河长制相关工作。
2022年6月6日,巡查铜钵河袁驿镇段。要求有关乡镇要压紧压实各级干部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能职责,强化督查考核,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2022年7月11日,出席区委常委会会议,学习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莅梁调研讲话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强调“要全面落实好生态治理和河长制工作”。
2022年8月11日,出席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梁平区河长制工作提示约谈实施细则(试行)》。
2022年8月16日,前往合兴街道调研指导连晴高温用水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工作。察看了解水库储水、水源保护、调度运行等情况。强调“加强水源科学调度和统一管理,做好应急保供预案,优先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全力应对高温旱情”。
2022年8月20日,召开全区抗旱救灾和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就加强河库管理、水资源调度作工作安排。
2022年8月25日,到蟠龙镇石河沟水库等地调研河长制落实情况和抗旱保水工作。
2022年9月1日,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听取贯彻落实市总河长令(第4号)情况汇报,安排布置相关工作。
2022年9月14日,主持召开水利工作专题会,研究推进重点水利项目建设。
2022年9月20日,陪同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龙溪河市级河长卢红来梁调研河长制工作,巡查龙溪河云龙段,并参加龙溪河河长制工作座谈会。
2022年9月25日,巡查铜钵河虎城镇波漩村段。
2022年10月26日,主持召开区生态环境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结回顾今年以来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情况,对下一阶段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
2022年11月8日—12日,带队赴《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瑞士日内瓦分会场接受国际湿地城市授牌,向大会介绍梁平“全域治水、湿地润城”经验。
2022年12月14日,参加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暨国际湿地城市专题讲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重要视频致辞精神。强调“要全力做好国际湿地城市“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
2022年12月29日,巡查铜钵河碧山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