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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审计局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日期:2023-10-10

重庆市梁平区审计局关于2022年度区级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2023926日公告)

20227月至20236月,梁平区审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和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创新审计工作思路和方法,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完善审计监督体系,强化审计工作质量管理,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环境和疫情的冲击影响,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六稳”“六保”工作部署,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全区经济发展呈现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

——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积极整合财政预算项目库、资金绩效、财政预决算等要素,提升预算科学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

——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在财政支出中坚持将“三保”支出放在首位,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调整保障政策,优先保障“三保”等刚性支出。

——扎实保障各项民生支出。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5.31亿元、债券资金68.51亿元,加大对养老托育、医疗卫生、就业保障、生态环境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财政倾斜力度,实施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实施项目、工业园区科创中心工程等重点项目,加大减负纾困力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一、财政管理相关审计情况

(一)区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审计

重点审计了区级财政资源统筹、防范化解财政风险、预算编制及执行、专项资金分配及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等方面的情况,延伸抽查了区商务委、新梁公司等34个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2022年,全区一般性公共预算收入30.11亿元,为预算的100.4%,同比增长8.75%,加上级补助收入34.1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6.78亿元、上年结转结余1.94亿元、调入资金9.59亿元,收入总计92.60亿元。全区支出完成69.58亿元,为预算的94.6%,加上解上级支出2.13亿元、债券还本支出14.94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5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5.38亿元,支出总计92.60亿元。

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45亿元,为预算的99.77%,同比增长9.50%,加上级补助收入1.13亿元、债券转贷收入51.73亿元、上年结余5.14亿元,收入总计80.45亿元。全区支出完成68.15亿元,为预算的98.01%,加上解上级支出1.0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45亿元、调出资金9.5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22亿元,支出总计80.45亿元。

2022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0亿元,为预算的100%,同比下降92.14%。全区完成支出0.10亿元,为预算的100%

2022年,中央和市级对我区各项补助总额为35.31亿元,同比增长3.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34.18亿元,同比增长5.06%;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补助1.13亿元,同比下降34.50%

截至2022年末,全区政府债务余额160.51亿元,同比增长49.50%

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收入组织方面。区住房城乡建委多征收应免征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易地建设费388.31万元。

2.政府债务管控方面。新梁公司实施的1个项目进度缓慢,导致专项债券资金14,004.51万元使用不及时。

3.财政预算编制方面。一是区交通局等10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上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2442.49万元编入年初预算。二是区财政局预算编制不细化,涉及金额11,405万元。三是区财政局对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基础信息管理不到位。

4.财政预算执行方面。一是区财政局未批复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二是区残联等6个单位未及时批复下属14个单位的年初预算22,629.79万元。三是区应急局等32个预算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实施政府采购6,299.51万元。四是区财政局未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预算安排进行管理。

5.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方面。一是区财政局未及时分配下达上级专项资金2,344万元。二是区商务委拨付1个项目补助资金141万元,该项目已完工未投入使用,绩效目标未实现。三是区商务委未及时对已完工的2个项目进行验收,造成专项资金174万元拨付不及时。四是区民政局等3个单位实施的5个建设项目推进缓慢,专项资金1,650.1万元未使用。五是区经济信息委提前拨付1家企业市级补助资金500万元。六是区财政局未安排中小制造企业抵押增值贷款配套资金2,000万元,区经济信息委未开展中小制造企业抵押增值贷款工作,专项资金1,000万元闲置未使用。

6.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部分预算单位重复办理或未及时注销退休、调离人员公务卡。二是17个单位的19个银行账户应撤销未撤销,涉及资金268.46万元。三是区经济信息委等65个部门共80个银行账户未纳入一体化平台管理。

7.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方面。一是区林业局等3个部门决算报表内容与实际不符。二是区应急局等3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与附表不一致。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重点审计了区文化旅游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等3个区级部门及14个下属单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决算编制方面。一是区交通局等2个单位预算编制不细化,未按规定预算口径编制年初预算。二是区文化旅游委等3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依据不充分。三是区住房城乡建委等3个单位未按预算批复数进行预算公开。四是区文化旅游委决算报表支出明细项目调整过大,涉及金额931.53万元。五是区住房城乡建委等3个单位决算填报不真实,账表不符。

2.预算执行方面。一是区交通局等2个单位预算编制过大、项目推进不力,造成资金滞留在相关单位,未发挥效益,部分支出科目预算执行率低。二是区文化旅游委等2个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聘用人员费用、培训费、会议费,涉及金额360.78万元。三是区住房城乡建委等3个单位虚列支出,结转结余资金58.1万元。四是区文化旅游委等2个单位未按规定列支基本支出费用、工会经费、志愿者生活补助及劳务费等,涉及金额291.46万元;区文化旅游委未按规定支付演出费、聘用人员经费、工会行政补助经费等费用,涉及金额50.63万元。五是区住房城乡建委等2个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债券资金,涉及金额27.42万元。六是区住房城乡建委等2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涉及金额1,972.36万元。七是区交通局等2个单位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232.92万元。

3.财务管理方面。一是区文化旅游委等3个单位存在账实不符的问题,涉及金额25.24万元。二是区交通局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391.31万元;未按规定科目核算公务用车预存加油款,涉及金额17.57万元。三是区住房城乡建委违规扩大公务卡结算范围,涉及金额143.29万元。四是区住房城乡建委支付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开支,涉及金额3.03万元。五是区住房城乡建委未及时清退违规发放值班费,涉及金额3.65万元。六是区住保中心多支付直管公房维修费1.88万元。

4.非税收入管理方面。区文化旅游委等2个单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4.71万元。

5.资产管理方面。区文化旅游委等2个单位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涉及金额192.58万元。

6.其他方面。一是区文化旅游委等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二是区交通局未严格落实公共汽车客运考核制度。三是区住房城乡建委未及时收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402.83万元。

(三)乡镇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对乡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碧山镇、荫平镇、星桥镇、紫照镇等4个镇人民政府,并延伸审计了20个单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决算编制方面。一是碧山镇等2个镇政府未按预算编制口径编制年初预算。二是星桥镇等3个镇政府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真实。三是紫照镇等2个镇政府预算调整过大,涉及金额3,247.61万元。四是荫平镇等2个镇政府预算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五是碧山镇等4个镇政府决算报表数据不完整、不真实,账表不符。六是荫平镇个别项目支出未设置项目绩效目标。

2.预算执行及财务管理方面。一是星桥镇等3个镇政府压减一般性支出不到位。二是碧山镇等2个镇政府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涉及金额7.61万元。三是碧山镇政府未逐年压减“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报销程序不合规,2个项目建设资料存在时间逻辑错误。四是荫平镇政府对农村电商孵化培训监管不到位,导致财政资金未实现绩效目标。五是紫照镇政府超预算列支会议费0.43万元,隐匿结转结余资金25万元。六是星桥镇等2个镇政府违规报销职工下村补助。七是紫照镇政府未按规定办理结算支付,涉及金额12.39万元。八是星桥镇政府会计核算不合规,涉及金额2.14万元。

3.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方面。一是星桥镇等4个镇政府无预算、超预算采购,涉及金额38.54万元。二是碧山镇等2个镇政府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采购,涉及金额5.47万元。三是荫平镇等2个镇政府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涉及金额44.42万元。四是碧山镇政府固定资产清理程序不合规。五是紫照镇等2个镇政府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相关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稳住经济大盘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政策、助企纾困稳就业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稳住经济大盘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一是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未按规定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二是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未享受应急转贷周转金减免优惠,涉及金额1.04万元。三是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气成本政策推进缓慢,未推行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政策。四是16个政府采购项目未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504.8万元。五是10个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低于市级及以上补助资金的10%,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以工代赈项目基础工作不到位,就地就近吸纳劳动力未达政策要求。

(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一是部分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未有效落实。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日常调度机制执行不严格;区发展改革委未及时调整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二是部分营造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未及时落实。部分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还不及时,涉及金额1,254.22万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不规范。三是部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政策措施落实有差距。“信易贷”平台注册用户未达到规定比例;个别担保增信服务效果呈逐年下降趋势;部分非居用户用电接入时间超过规定时限。四是“多测合一”信息成果未实现网上共享。五是经常性服务需优化提升。“渝快码”线下应用工作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政务服务数据及信息共享落实不到位。

(三)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区民政局养老政策执行不到位。未及时编制养老专项规划,未按规定落实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未协调水电公用企业落实养老托育机构执行用水用电享受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二是区卫生健康委未及时拨付托育建设财政补助资金。三是5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未达到规定的标准。四是4家养老机构护理人员配备未达标准,部分护理人员未经培训直接上岗。五是2家养老服务机构收取的押金未实行专户管理。六是托育机构建设管理不符合规定要求。2家托育机构无室外活动场所;1家托育机构托育人数超限额;4家托育机构未按规定日期保存监控录像资料。

(四)助企纾困稳就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一是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申请企业少、享受比例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应享尽享”不到位,涉及资金186.53万元;国有经营性房产租金减免工作推进缓慢,政策不细化,应减未减或多减免租金30.65万元;区中医院违规新增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欠款338.53万元。二是金融扶持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文旅企业贷款贴息区级配套政策不完善;不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主体违规进行创业担保贷款,获取贷款贴息资金402.64万元;4户经营主体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未获得免除反担保政策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未以季度为贴息时点,涉及贴息资金2,460.15万元;2家金融机构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1,054.82万元贴息资金后未及时拨付借款人账户。三是职业技能提升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向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发放培训补贴8.06万元;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监管不力;预付补贴款未及时审核结算、多计或无依据发放培训补贴11.88万元。四是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就业见习基地管理不到位;向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发放一次性创业补助0.80万元。五是督促指导平台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不到位。

三、重点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20211月至20229月医疗保险基金审计。

20211月至20229月全区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使用、运行管理、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延伸审计了3家公立医院、3家民营医院和3家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使用、运行管理和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62名个人冒用他人身份就医骗取医保基金0.87万元。二是部分医疗机构违规多报销医保基金。42家医疗机构违反医保报销规定收费,多报销医保基金28.26万元;3家公立医疗机构违反物价规定收费,多报销医保基金0.54万元;1家医疗机构违反诊疗规范多报销医保基金0.39万元。三是医保基金运行管理不到位。1家医疗机构违规支付不应由医保承担的诊疗费用2.86万元; 29家医疗机构违规支付限制使用药品和诊疗项目报销医保基金10.57万元。四是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38家公立医疗机构未完成采购任务;38家公立医疗机构未及时支付集中采购药品款25.45万元;1家企业中选后出现药品断供的情况;14家公立医疗机构部分集采药品采购进度缓慢。

(二)重庆市梁平区2019-2020年度土地整理项目审计调查。

重点审计了区国土整治中心实施的2019-2020年度土地整理项目的建设管理及工程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编制梁平区补充耕地年度计划,未严格按规定程序确定土地整理项目,投资概算未经审批。二是项目实施进度缓慢,25个土地整理项目中有17个项目未按时完工,且超期100天以上。三是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3个项目超合同支付项目前期测绘、规划设计、预算编制费0.7万元;17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工程结算;25个项目未按规定编报竣工财务决算;12个项目变更工程先实施后审批;5个项目超100万元的变更增加未按规定报请审定。四是项目质量控制不力。抽查的12个项目中,发现部分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部分工程未按设计施工、对监理单位履责监管不到位等三个方面问题。五是合同签订不规范。20个项目施工合同未明确项目经理,部分项目监理合同未约定合同工期、未明确项目监理总监,25个项目结算审核合同引用已废止的收费文件。六是建设资金效益未能有效发挥,已办理结算的19个土地整改项目存在工程实施内容、项目选址不符合要求,后期利用管护不到位等问题。

(三)重庆市梁平区2020年水土保持以奖代补项目建设情况审计调查。

重点审计了梁平区水土保持站实施的2020年水土保持以奖代补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筹集使用及效益发挥等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对申报单位审核不严,未及时公示申报结果,未下达水土保持治理面积目标。二是项目实施方面存在实施内容不符合奖补要求、工程未设置标识标记、部分工程质量不满足设计要求等问题。三是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9个工程存在质量缺陷仍通过了验收;15个工程的验收资料不完善;14个工程的报账资料仅提供财政补助金额的发票,未按工程实际完成额提供发票。四是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成效不明显。

(四)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

对重庆梁平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重庆龙溪河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示范项目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多计付施工单位工程款12.72万元。二是建设内容调整,导致不能充分利用亚行贷款额度。三是未及时调整建设管理制度和流程,导致5个项目完工后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四是项目完工后因未明确后期管护责任,导致已建成的部分设施被破坏。五是会计核算错误,多计工程投资15万元。六是移交本地37家医院使用的73台医疗设施设备未及时办理划转手续。七是已支付的工程款3,114.54万元未及时申请提款报账。八是工程建设推进缓慢,6个土建工程超合同工期,项目中期调整进度滞后。

(五)梁平区2019-202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情况审计调查。

重点审计了区卫生健康委和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政策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基层医务人员借调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区卫生健康委对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未严格实行绩效考核“一票否决制”。二是未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实行“绩效考核”政策,部分乡镇卫生院未完成基本药物采购目标任务,仍享受基本药物制度补助481.91万元。三是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挪用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521.51万元用于日常开支。四是个别村卫生室非基本药物享受基本药物补助1.89万元。五是部分乡镇卫生院未完成部分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任务。六是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监督不到位。区卫生健康委未按规定公布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实施情况;部分乡镇卫生院未定期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和变更手续;医疗机构卫生信息公示不齐全。

四、企业审计情况

    对重庆梁都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都公司)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签订管理方面。一是汇达公司(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收租赁费和养护费487.59万元。二是百里竹海公司(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商标注册,支付金额23.42万元,存在资金损失风险;向猎神村合作社多支付房屋租金9.13万元。

(二)项目及资产管理方面。汇达公司实施的6个公路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结算,涉及投资总额8,789.78万元;固定资产底数不清,账实不符,涉及金额5.93万元。

(三)财务管理方面。一是汇达公司违规报销区交通局、原区综合交通枢纽指挥部设备采购、办公用品、打印印刷等费用,共计支出977.81万元。二是百里竹海、汇达等两个子公司债权债务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三是梁都公司会计核算错误,涉及金额5,855.85万元;大额借款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涉及金额3,100万元。

五、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梁平区团结水库和备战水库至小沙河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梁平区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实施项目一期工程、梁平高新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重庆梁平工业园区科创中心工程(一期)、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第二小学建设项目、梁平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等6个公共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结(决)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资金管理及效益发挥方面。一是2个项目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394.46万元。二是2个项目执行变更不规范导致增大投资189万元。三是1个项目未按合同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5.87万元。四是5个项目结算时多计工程价款308.34万元。五是1个项目财政评审漏项、少计工程量,涉及金额755.2万元。六是1个项目以包干价的形式发包工程并办理结算。七是工程建设资金效益未能有效发挥。1个项目整理后的部分土地未用于粮食生产,未达到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22个项目建成后因后期管护不到位,导致项目实施的部分绿化苗木死亡,配电设施损毁。

(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一是3个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存在不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投标文件审核不严、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对招标代理公司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二是2个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存在未按招标文件签订合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等问题。三是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1个项目未按规定取得概算批复;1个项目未按规定程序选取中介机构和办理项目审批手续;2个项目决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1个项目未编制施工预算;3个项目未经审批开工建设;1个项目工程变更未进行充分论证;1个项目未按规定及时取得竣工验收消防备案;2个项目工程变更增加投资未报批;1个项目初步设计不到位,工程变更资料不完整;1个项目未按要求编制建设规划及建设项目库,未在项目所在地公开项目信息。

(三)履行工程建设主体责任方面。一是1个项目因预算审核不严,导致预算漏项、工程量预算不足。二是对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2个项目未按设计图施工、施工单位偷工减料、部分标段未进行质量抽样检测,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三是5个项目对监理单位履职监管不到位。四是收方计量及结算办理不规范。1个项目无计价依据办理结算;1个项目未据实收方,无收方计量依据。五是1个项目未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购买工程保险。

六、审计跟踪督促整改情况

区审计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坚持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不断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力度。

一是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20228月至20237月,共完成审计项目24个,审计和延伸调查单位172个。促进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完善规章制度24项。查处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 34.84亿元,收缴或归还财政资金1,884.85万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8,400.27万元,核减固定资产投资321.06万元。20228月以来,移送案件共10件、金额324.39万元。

二是审计整改成效明显。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194个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整改到位185个,整改完成率95.36%

七、审计建议

(一)推动宏观调控政策更加稳健有效,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积极培育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大对财政收入入库的监管审核力度,确保财政收入真实合规;加强对债券资金的管理,提高债券资金效益;规范预决算编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完善政府采购预算;提高预决算编报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规范动用预备费,及时分配、拨付专项资金;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真实完整。

(二)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确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保民生保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制度的监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政策红利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支持企业助企纾困发展。加强养老托育工作领导,积极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运作、专业化发展,切实提高养老托育服务质量,维护“一老一小”利益。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协同,提升政策资金精准使用效益,落地落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应。

(三)加强项目管理,着力提升稳投资实效。重视前期设计、规划编制、投资概算、财政评审、可行性研究等项目前期工作,避免施工过程中边做边改,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严格履行基本工程建设程序,及时完善变更审核、报批资料,建立健全验收制度,加强招投标管理,规范选择中介机构。强化对参建单位履职的监管,督促执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对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加强项目后期管护,完善项目管护措施,落实后期管护责任,发挥项目建设的作用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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