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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日期:2021-09-03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工作部署,区审计局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真执行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财政决算的审查意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济运行稳中向好,财政管理不断加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支持中小企业20条”“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45条”等惠企纾困政策,安排直达资金4.7亿元直接惠企利民,全年减税降费4.3亿元。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安排资金9.8亿元支持高新区创建。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安排资金11.3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农田、水利工程和“四好农村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各项民生支出保障有效。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安排就业资金0.5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2亿元。筹措资金51.56亿元用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事项支出。整合资金20亿元,提升都梁新区品质,实施梁山老城棚改、旧改,停车场综合治理。

——“三大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整合资金2亿元,持续加大脱贫攻坚投入保障力度,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完成。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安排资金6亿元用于水环境治理、退耕还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分类等,污染防治取得实效。强化债务风险防控,2020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低于政府债务限额,风险可控。

——财政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强化绩效管理,建立预算追加评审机制,节约财政资金,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逐步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一、区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由市审计局对梁平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部门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持续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不断强化预算管理,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94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7.6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7.06亿元、上年结转结余1.93亿元,调入资金11.8亿元,收入总计79.37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8.61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2.97亿元,债券还本支出6.0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1亿元,调出资金0.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47亿元,支出总计79.37亿元。

2020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4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3亿元、债券转贷收入22.41亿元、调入资金0.3亿元、上年结余0.63亿元,收入总计47.04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3.71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0.16亿元、调出资金11.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3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56亿元,支出总计47.04亿元。

2020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1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51亿元,调出资金0.5亿元。

2020年中央和市级对梁平区各项补助总额为43.93亿元,同比增长4.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37.64亿元,同比增长5.02%;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补助6.29亿元,同比增长2.28%。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预算执行及编制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细化。将应细化到具体部门和项目的重大项目前期经费6000万元纳入财政直编。二是培训费压减不到位。培训费支出1900.72万元,比2019年压减57.17万元。三是2个单位无预算采购152.37万元。四是超范围将预备费5001.34万元安排用于各单位体检费、高龄补贴、企业奖扶资金等支出。

(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方面。一是1户企业虚报研发费用,多获补助39.05万元。二是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8户企业享受奖补资金130万元。三是上级专项资金71,129.14万元分配使用不及时。未在30日内及时将农村综合改革等资金6734.26万元分配到相关部门、镇街;截至2020年末,因项目进度慢、前期准备不充分、主管部门未确定分配方案等原因,农业专项、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64,394.88万元未使用。

(三)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将财政代管账户资金15,937.21万元作为存量资金收回。二是调拨非税专户资金400万元用于偿还取消二级公路收费银行贷款。

(四)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方面。权责发生制列支1个单位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500万元及公用经费等日常性支出2644.08万元。

(五)其他方面。为降低新梁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学校、镇政府办公楼等政府公益性资产注入该公司。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区级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预决算等信息进行大数据审计分析,现场重点审计了16个区级部门(单位),并延伸审计34个单位。从审计情况看,各预算单位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方面。19个预算单位预算调整较大;13个预算单位决算填报不真实,账表不符;12个预算单位未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3509.17万元纳入年初预算编制;8个预算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预算执行方面。13个预算单位2020年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较2019年增加2959.23万元;3个预算单位无预算列支“三公”经费11.88万元;1个单位超预算列支政府采购1001.78万元;3个预算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2个预算单位的专项资金未充分发挥预期绩效。

(三)财务管理方面。3个预算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4.93万元;1个单位结余资金181.26万元未上缴区财政;4个预算单位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335.35万元;3个预算单位现金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95.36万元;2个预算单位超标准报销职工差旅费。

(四)其他方面。4个单位实施的5个项目进度缓慢,工期滞后;1个单位实施的1个项目因前期设计不到位,超合同价款支付工程款31.10万元,且该项目还存在先施工后签合同,合同约定内容不严谨等问题。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紧紧围绕中央、市级重大经济政策措施,对减税降费、稳投资、稳就业、生态环境、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百项重点关注项目以及用于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投资效益等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助企纾困,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方面。主管部门未及时退还已完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3.57万元;未及时追缴承诺到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93.66万元;应收未收已逾期易地建设费59.72万元。

(二)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因主管部门管理不到位,导致企业享受补贴政策不公平,涉及金额17万元;已停止生产经营企业违规享受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补贴1万元;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宣传覆盖面低。

(三)疫情防控期间开发公益性岗位稳就业措施落实方面。不符合条件的5名村社干部纳入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2个乡镇未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及时调整政策,导致30名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人员在疫情进入低风险后仍未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四)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方面。7个单位资金闲置沉淀或项目进展缓慢,涉及金额1171.01万元;6个单位违规扩大资金支出范围,涉及金额 275.83万元;1个单位发放一线防疫工作者补助资金管理不规范;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采集更新不及时、数据不够真实准确,涉及金额248.76万元;1各单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分配不科学合理,导致217万元资金无法支出;3个单位超进度支付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项目工程款984.71万元。

(五)培育高素质农民政策落实方面。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让不符合条件的9个对象通过审核并获得财政补助资金45万元;3家创业孵化基地违规将培训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涉及金额37.04万元;1个单位违规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用于单位人员及办公经费等共计9.46万元;5所农民田间学校建成后未开展实习实训。

(六)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1个项目因项目前期准备不足,进度缓慢,导致568.07万元债券资金闲置,未及时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4个单位违规将128.18万元专项债券资金用于非债券发行文件对应的项目。

(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方面。2个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新增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312.51万元。

(八)教育卫生领域中央、市级重大项目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方面。1个项目因资金缺口巨大,项目处于停滞状态;使用薄改资金实施的3个校舍建设项目及设备购置未达规划进度,未按规定安排改善高中办学专项资金200万元;1个单位收取施工单位履约保函的同时收取了等额的履约保证金90万元;英利育才小学将薄改资金用于修建教师周转宿舍,涉及资金238.87万元;9所学校挤占薄改资金58.84万元。

(九)农业园区政策措施落实及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方面。3个部门未制定落实支持农业园区发展的相关金融政策;部分项目未建立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或实施效果未达预期;3个农业园区未编制用地计划;部分园区内存在对耕地“非农化”监管不到位;1个市级现代农业园项目论证不充分,导致项目无法通过验收,闲置补助资金30万元;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3个已完工项目因未及时验收,导致项目资金闲置530万元;编制项目不合理,导致2个项目未能实施,闲置补助资金115万元;农业园区内2个项目调项管理不规范;3个农业产业园区项目实施效果未达预期目标。

四、重点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

(一)梁平区2019年度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区审计局对梁平区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抽查扶贫资金3632.07万元,项目42个,入户调查农户38户。审计结果表明,梁平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项目落地落实,全区贫困发生率逐年下降,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完善。发现的主要问题:

1.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5个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不到位,经营收入占比较低;7户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未完全用于扶贫产业发展,涉及金额22.5万元;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及时收取集体企业承包费1.5万元。

2.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1个单位未及时上缴危房改造补助结余资金1.14万元;1个单位未按约定拨付项目进度款22.30万元。

3.脱贫攻坚项目实施和绩效方面。3个乡镇扶贫产业项目效益不佳;1个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实施未达计划进度;1个项目调整审批不符合规定程序。

(二)全市住房和城乡建委系统建设管理审计调查。

区审计局对梁平区住房城乡建委系统2017-2019年建设管理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区住房城乡建委深入推进城市提升和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建设项目行业监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建设行政审批改革的推进和落实不到位。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间超过规定时限,未达到改革目标;“一张表单”编制未按要求精简申报材料;行政审批流程“挂起”事项存在无改革政策依据、时间规定等问题。

2.建设行业监督管理不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测监督;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工程材料价格采集报送不规范;应收未收3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38.68万元。

3.房地产行业管理调控不到位。对个别房地产企业的开发经营行为监管不到位,导致2户企业2个项目超越资质等级规模开发建设;对部分开发项目资本金和商品房预售资金首付款的监管不到位,存在“两金”监管基础工作薄弱、1个项目监管办理时间滞后、监管比例和金额不合规、部分项目不符合免监管条件、资本金存入提交资料不齐全等问题。

4.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2个乡镇实施的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申报审批不合规;对3个进度缓慢的项目,未进行考核监督;擅自改变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改造专项资金用途。

5.行政执法管理不合规。对1个项目采取虚假手段少交项目资本金的行为未立案查处;对2户企业2个项目超资质开发的行为未进行查处;对1户企业1个项目违法行为处罚不符合规定;行政执法处罚依据不一致,处罚标准不统一。

6.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不到位。1个系统部分功能模块未达到要求;4个系统部分功能设计有缺陷;3个系统建成后使用绩效差;1个系统部分数据不全,未实现资源共享。

(三)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

区审计局对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重庆龙溪河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示范项目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进展缓慢,亚行贷款利用率低。二是多计付工程进度款15万元。三是部分子项目未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四是子项目1472万元配套资金拨付不及时。

(四)重庆市社会保险基金审计。

区审计局对梁平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7名低保、特困等重点人群人员未参保。二是1个医疗单位超标准收费5.68万元、违规收费0.05万元。三是医保基金少收利息31.60万元。四是1个医疗单位城镇职工及居民医保挂账金额共计5998.10万元。

(五)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

市审计局对梁平区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棚户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分配、使用和后续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政府积极贯彻中央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进一步改善了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较好地保障了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发现的主要问题:

1.安居工程资金分配和使用方面。违规扩大范围使用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1531.52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222.10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1个单位以高于建设成本购买国企建设的廉租房项目,涉及资金650万元;应减免未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47.29万元。

2.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方面。3个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因项目申报前期论证不充分,无法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3.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管理方面。1个廉租房建设项目土地供应方式不合规;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53户;4347套保障房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对保障房管理不规范、底数不清。

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实施方面。与水、电、气专营单位协调不畅影响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效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项目申报不合理。

5.其他方面的问题。因1个项目申报时部门之间未沟通,导致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时享受财政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国家发改委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1个廉租房项目因施工质量低劣、监理履职不严导致楼板质量缺陷,增加整改加固等费用83.22万元。

(六)梁平区2020年度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区审计局对区教委、区财政局筹集管理分配使用教育专项经费的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调查了19个单位和学校。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区教委积极筹集教育专项资金,对薄弱学校实行经费投入倾斜,统筹发展各类教育,全区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筹集管理分配拨付方面。应配套未配套中职学生资助353.47万元;未按资金用途分配资金498万元。

2.中职管理方面。降低实习送工补贴标准,让渡9.21万元给企业;应收未收实习送工补贴96.74万元;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不到位;未按规定为学生购买实习保险;未按规定签订实习三方协议;1个单位校企合作不规范,协议签订不规范。

3.资金使用方面。未按专项资金用途使用资金276.90万元;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20.03万元。

4.项目建设方面。1个项目变更未按合同计价原则办理结算;1各单位校舍维修项目肢解工程;2020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项目建成后闲置未发挥效益;未按规范程序进行限额下工程项目审批。

5.中介机构核查方面。1个项目工程结算办理不准确,涉及金额4.44万元;1个建设项目中介机构履职不到位,结算办理多计工程款383.22万元。

七)梁平区2020年度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区审计局对区住房城乡建委及下属的区住保中心归集、管理和使用2020年度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维修资金归集方面。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不到位,导致维修资金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1户企业应交未交维修资金8.14万元;对维修资金交存审核不严,导致部分项目未按标准交存维修资金25.56万元。

2.维修资金使用方面。超范围列支应由物业管理企业承担的维修费用7.95万元;超范围列支应由管理单位承担的人员费用9.94万元。

3.维修资金管理方面。未按规定公布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情况且会计核算不合规、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数据未及时更新。

五、企业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重庆荣禹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禹公司)、重庆市梁平区洁美环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公司)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方面。一是1户企业应缴未缴原水费550.16万元;应缴未缴代收费用93.35万元;违规对外借款1090万元。二是1户企业虚增利息收入2.19万元;应冲销已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转作营业外收入18.68万元;1个项目土地款600万元未作无形资产管理;竣工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14820.01万元未转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应核销未核销在建工程515.07万元;无据错误支付工程款项15.61万元。

(二)内部控制方面。1户企业资产收益率较低、虚增注册资本,偿债能力有较高风险;执行“三重一大”政策不到位,未经集体讨论签订项目合同、支付工程款项;未设置内部审计机构。

(三)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1户企业1个建设项目推进缓慢;7个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验收、竣工结算不及时。

六、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梁平区云龙至屏锦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工程、梁平区公安业务综合楼新建工程、梁平区百里竹海水资源配套猎神水库枢纽工程3个公共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并对梁平区龙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项目(一期)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资金管理方面。3个项目送审投资额20942.29万元,因工程量、单价计算不实、错误或重复计算等多计工程款234.83万元;1个项目计划资金2909.37万元未到位;3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二)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3个项目竣工后未及时办理项目竣工结(决)算;1个项目工程招标后施工进场前进行重大设计变更;1个项目完工后未恢复植被;1个项目分项工程未达到设计要求;1个项目保温工程预算及财评漏项;1个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安排不当;1个项目建设资料不完整;2个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1个项目增加工程未实行清单计价;1个跟踪审计项目概算投资不准确、工程名称和工程内容与前期资料不符。二是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1个项目增加工程超出合同金额865.49万元未经审批;1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1个项目水体保持方案未经批复开工建设;1个跟踪审计项目涉及的22个工程在实际开工前均未签订施工合同,均未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三是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1个项目地勘单位勘察不到位。

七、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涉及政策和制度层面、重大损失浪费等方面问题,区审计局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报告,涉及财政财务收支的一般性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涉及违规违纪问题,区审计局已向区纪委监委、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共45件。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区级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审计委员会的要求积极落实整改,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八、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税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加强财政收入征管,依法依规征收财政收入。积极培植财源,增加可用财力,切实提升财政收入质量。科学、合理地编制本级项目预算,细化预算决算编报,严格预算执行,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专项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分配、拨付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持续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全面做好“六稳” 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好稳就业政策,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问题,确保守住民生底线。管好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抗疫特别国债等新增财政资金,防止出现资金闲置沉淀或损失浪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抓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强农业园区建设,建立健全促进稳定脱贫和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全力推进乡村振兴。

(三)加强项目管理,着力提升稳投资实效。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严把项目可研报告、概算编制等关口,审慎论证项目可行性。加强对项目质量和安全的监管,督促项目法人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抓实竣工后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防止出现投资损失浪费。

(四)提高整改意识,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深层次分析,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杜绝整改流于形式和屡审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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