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桂街道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9年,双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重庆市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梁平委〔2017〕23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党工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有效化解社会风险,以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改进作风、主动作为、谋求发展,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街道各科、所、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综治科,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2.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将学法活动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确保领导干部先学起来、先动起来,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此带动全体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学法用法。推进“双纳入”制度,将学习成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班子成员述职的重要内容,确实将学法活动落到实处。
3.强化督导检查。强化责任意识,在街道范围内开展“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学习实践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精气神,提高工作积极性。加强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带头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作风散漫、不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强化制度建设
1.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订程序。坚持合法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基本原则,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主体责任,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度,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将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管理,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在一定范围予以公布。公布的可以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未公布的不可以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对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
3.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化、信息化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规范性文件到期前实施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作出修订、废止或宣告失效处理。对已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坚持依法行政
1.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街道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
2.坚持党务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 “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在办事大厅设立“双桂街道公示栏”,将干部任免、低保评议、廉租房申请、残疾评定、项目建设等重要内容进行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
3.推进法治村创建,强化创建效果。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按照“村自治组织健全、自治制度完善、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监督机制运行良好、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村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基层社会安定稳定、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标准,逐步把村委会建设成村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2019年,共完成4个市级民主示范村建设。
(四)坚持科学决策
1.增强公众参与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街道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及时将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作为党工委、办事处议事决策的重要依据,确保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2.增强律师参与度。街道与重庆永图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聘请专职法律1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具体负责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涉法涉诉问题、重大决策等内容进行论证,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确保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全年完成行政诉讼案1件。
3.实行决策风险评估。不断强化对重大决策事前、事中、事后的显性风险、潜在风险以及可能诱发风险的综合研判,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
(五)加强矛盾化解
1.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月报告”制度;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群体性事件处置演练,强化依法应对能力,不断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加强与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双桂司法所配合,合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全年,共计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3件。
2.完善调解制度。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全街道调解组织全覆盖,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鼓励通过先行调解的方式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
3.推动信访工作。深入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加强信访工作机构受理、转送、交办和协调、督办工作,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扎实有效做好工作。全年,街道办事处接访群众289批次,327人次,下访群众459批次,726人次,共受理信访件94件,其中上级交办件42件次,53人次,自办件52件次,63人次,信访秩序持续好转。
(六)加强综合治理
1.强化网格化管理。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理念,着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不断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努力实现“排查全覆盖,管理无缝隙,服务全方位”的目标,坚持每天巡查、每日上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实行责任覆盖,与各个村(社区)签订责任书,进行工作的全面督导,定期与不定期对网格化管理工作实地暗访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治安巡逻。加强巡逻队员管理,做好每天的交接班记录,要求巡逻队员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目标进行巡查,杜绝巡逻时间漏岗、脱岗、拖岗推诿等现象发生。与去年同期比较,刑事、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3.加强法治宣传。街道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时机,向群众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律法规、行政程序等内容。开展宪法专题普法讲座10余次,在居民小区内、显眼处挂横幅,在要道处、广场、超市等人口密集处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开展系列普法活动,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传播力量,依托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传播平台,利用LED滚动播放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
二、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制订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范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需进一步提高。
三、2020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生动局面。
(二)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将依法行政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通过举办培训会、交流会、学法讲座、普法活动等方式,不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水平。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相关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不断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切实提高决策质量水平。
(四)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操作程序,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五)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网格员作用发挥,构建网格化管理的新模式,通过网格化管理,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打牢法治政府建设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