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办事处(本级)2024年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双桂街道办事处职能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农村经营管理;二是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三是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四是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五是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区建设管理、自治组织建设、物业管理工作;六是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七是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信访、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八是负责本辖区的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工作;九是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十是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道路交通建设、棚户区改造、违法建筑整治,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十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十二是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财务管理、惠农资金兑付等工作;十三是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双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党政内设办公室9个,即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29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89.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8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417.1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410.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6.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29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8.4万元,国防支出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76.8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3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14.7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48万元,农林水支出621.4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25万元,其他支出7.33万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417.1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0.6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96.5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89.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9.31万元,比2023年增加41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8.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办公费、水、电、通信费等支出,比2023年增加20.63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标,增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项目支出2130.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表彰工作6.6万元、党龄40年以上老党员生活补助23.33万元,治安巡逻、网格员、禁毒社工、交通劝导人员补助376.81万元,村、社区干部误工及办公经费904.02万元,基层治理(平安及法治建设)奖补资金1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84.99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10万元、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0万元、食品协管员经费6.12万元、松材线虫病防控15万元、玉米复合带状种植示范项目20万元、财金协同支持乡镇产业发展20万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万等重点工作,比2023年增加388.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层治理(平安及法治建设)奖补资金100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84.99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10万元、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0万元、食品协管员经费6.12万元、松材线虫病防控15万元、玉米复合带状种植示范项目20万元、财金协同支持乡镇产业发展20万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万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81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0.48万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7.33万元的重点工作,比2023年增加6.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0.48万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7.33万元的重点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比2023年减少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3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就餐人数及陪餐人数,减少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8.6万元,比2023年增加1.51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劳务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30.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执勤执法用车1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单位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怡 联系方式:023-5333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