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双桂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职能职责:对辖区内广大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法制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体育活动;负责广播、电视、电影等服务工作;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负责辖区内旅游产业发展的宣传服务工作;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指导和辅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等服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
双桂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为独立预算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3人,在职人员3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9.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无其他收入。收入较2022年增加20.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0.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9.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7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46.0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20.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0.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0万元,比2022年增加2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8.01万元,公用经费增加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2023年无项目预算支出。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双桂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统一纳入双桂街道办事处预算,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没有进行政府采购,纳入双桂街道本级实行统一政府采购。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无项目支出预算,故无绩效目标设置。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我单位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怡
电话:023-5333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