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全面履行政务公开法定工作职责。

1.主动公开。一是公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区司法局结合市级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全区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形成区级、乡镇(街道)两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经过全面清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级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共4659项,乡镇(街道)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共60项,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共347项,已全部通过“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公布,并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等制度,系统梳理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91件,要求制定机关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或区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专属页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向市级备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91件,对19件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形成备案目录,集中统一对外展示;区司法局本年度共废止2个规范性文件,增加1个规范性文件。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事后公示。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信用重庆”等网站进行公开。四是依托区司法局专属网页做好对外公开。依托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梁平区·区司法局”部门网页,及时公开区司法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文件、法治政府建设年报、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等,公开律师事务所监督检查随机抽查结果,2020年共发布区司法局工作动态37条。五是依托报刊、政务新媒体做好对外公开。依托《重庆法制报》、“重庆司法”“梁平政法”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推送并公开工作动态158篇。

2.依申请公开。2020年以来,区司法局未收到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健全领导机构,建立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司法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

4.平台建设。依托“12348重庆法网”网站,主动公开公证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及工作人员信息,公布办事指南及政策指南。为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3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配备法律服务触控一体机,为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5.监督保障。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司法局办公室设立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窗口,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提交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对机关内设各科室、事业单位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

-3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4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司法局深入查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改进工作举措,提升工作透明度,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权利。一是针对群众对获取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依法履职依据的需求,及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并通过“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公布,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部门网页,及时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开的一律不能作为履职依据。二是针对发布本部门政府信息不全面、不及时,信息公开的渠道过窄等问题,制作《重庆市梁平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全面规范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等,使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三是针对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解不透彻、不全面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力度,深研笃学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等系列文件规定,深入学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梁平区·区司法局”部门网页(http://www.cqlp.gov.cn/sfj)“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获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