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关于公布梁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关于公布梁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和《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的有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梁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公布之日起,列入清单范围的各制定主体可以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区级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等不得以本机构名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确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报请主管单位制定。
二、各制定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起草部门、合法性审核机构、办公机构的职责权限,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开、备案、清理等法定工作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公布”等制度。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新设行政机关需要纳入主体清单的,应当及时向区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由司法行政部门核实后按程序增减制定主体并向社会公布。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关于公布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梁平司发〔2020〕20号)同时废止。
附件:梁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2024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梁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序号 |
制定主体名称 |
一、区政府 |
1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
二、区政府办公室 |
2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三、区政府工作部门 |
3 |
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梁平区国防动员办公室〈重庆市梁平区人民防空办公室〉、重庆市梁平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庆市梁平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4 |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 |
5 |
重庆市梁平区科学技术局 |
6 |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7 |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 |
8 |
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 |
9 |
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
10 |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
11 |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2 |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13 |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
14 |
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15 |
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 |
16 |
重庆市梁平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17 |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 |
18 |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梁平区乡村振兴局) |
19 |
重庆市梁平区商务委员会 |
20 |
重庆市梁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梁平区文物局、重庆市梁平区广播电视局) |
21 |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梁平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22 |
重庆市梁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23 |
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 |
24 |
重庆市梁平区审计局 |
25 |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梁平区知识产权局) |
26 |
重庆市梁平区统计局 |
27 |
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 |
28 |
重庆市梁平区信访办公室 |
29 |
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 |
30 |
重庆市梁平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
31 |
重庆市梁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四、区政府派出机构 |
32 |
重庆梁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五、区政府其他机构 |
33 |
重庆市梁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六、区级其他单位 |
34 |
重庆市梁平区国家保密局 |
35 |
重庆市梁平区密码管理局 |
36 |
重庆市梁平区档案局 |
37 |
重庆市梁平区公务员局 |
38 |
重庆市梁平区新闻出版局 |
39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
40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
41 |
重庆市梁平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42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
43 |
重庆市梁平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44 |
重庆市梁平区残疾人联合会 |
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45 |
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办事处 |
46 |
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办事处 |
47 |
重庆市梁平区合兴街道办事处 |
48 |
重庆市梁平区仁贤街道办事处 |
49 |
重庆市梁平区金带街道办事处 |
50 |
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
51 |
重庆市梁平区星桥镇人民政府 |
52 |
重庆市梁平区复平镇人民政府 |
53 |
重庆市梁平区安胜镇人民政府 |
54 |
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人民政府 |
55 |
重庆市梁平区礼让镇人民政府 |
56 |
重庆市梁平区明达镇人民政府 |
57 |
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人民政府 |
58 |
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人民政府 |
59 |
重庆市梁平区文化镇人民政府 |
60 |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 |
61 |
重庆市梁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
62 |
重庆市梁平区荫平镇人民政府 |
63 |
重庆市梁平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
64 |
重庆市梁平区和林镇人民政府 |
65 |
重庆市梁平区铁门乡人民政府 |
66 |
重庆市梁平区袁驿镇人民政府 |
67 |
重庆市梁平区碧山镇人民政府 |
68 |
重庆市梁平区虎城镇人民政府 |
69 |
重庆市梁平区龙胜乡人民政府 |
70 |
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人民政府 |
71 |
重庆市梁平区七星镇人民政府 |
72 |
重庆市梁平区福禄镇人民政府 |
73 |
重庆市梁平区曲水镇人民政府 |
74 |
重庆市梁平区石安镇人民政府 |
75 |
重庆市梁平区紫照镇人民政府 |
76 |
重庆市梁平区柏家镇人民政府 |
77 |
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人民政府 |
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印发